• [ 索号 ]
  • 115002327339787197/2021-00078
  • [ 发文字号 ]
  • 平桥府发〔2021〕82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平桥镇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桥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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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各村(居)民委员会:

《平桥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平桥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为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坚决守护绿水青山,构建“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库生态。按照武隆区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武隆河长办发〔2021〕1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落实市级总河长令第1号、第2号和第3号

(一)常态化排查。全方位常态化排查区域污水偷排直排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及工矿企业、农业面源、水产畜禽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和薄弱环节,做到不漏一域、不留死角。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问题交办机制,督促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郑锋 牵头部门:镇河长办 责任人:余海洋

(二)责任化整治。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主体,细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对照问题清单压实责任改、倒排工期改、依法依规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提高整改效率,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

二、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管住水

(一)提升河流水环境质量。

围绕国控断面考核目标和“水十条”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国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全面带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加快推动我镇大小河流和水库长治久清、环境美化优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质只升不降、持续向好,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责任领导:李云开 牵头部门:镇建环办 责任人:沈亮亮

(二)加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配套管网补建完善工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1年底,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

责任领导:李云开 牵头部门:镇建环办 责任人:沈亮亮

(三)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实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接改沟许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环境风险防范责任,鼓励企业采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推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确保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李云开 牵头部门:镇建环办 责任人:沈亮亮

(四)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强化规模化养殖场监管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1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责任领导:郑锋 牵头部门:镇畜牧服务中心 责任人:罗蜀丰

严格水产养殖“三区”(繁殖区、限养区、禁养区)管理,深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

责任领导:郑锋 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邓维

三、持续整治河库管理突出问题,着力护好岸

(一)加强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编制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严格控制自然岸线保有率,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按照“三线一路”的原则协调与建设用地的关系。

责任领导:李云开 牵头部门:镇建环办 责任人:沈亮亮

(二)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坚决“去存量、遏增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清理、早制止。

责任领导:郑锋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责任人:郑小江

(三)切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聚焦重点防洪风险点,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逐步消除防洪薄弱点,着力提升场镇和沿河村居防洪能力。

责任领导:郑锋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责任人:郑小江

四、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聚力修复改善生态

(一)加强农村河库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全面治理清除城乡黑臭水体。

责任领导:李云开 牵头部门:镇建环办 责任人:沈亮亮

(二)加快恢复河库自然修复功能。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珍稀濒危特有水生生物、重要水产种质资源、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全面落实天然水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责任领导:郑锋 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邓维

(三)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建设乡镇备用饮用水水源或应急水源。完善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工作。到2021年底,实现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源水质达标。

责任领导:郑锋 责任单位:镇农服中心 责任人:郑小江

五、强化创新驱动,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有能

(一)推动“一河一长”履职尽责。加大流域巡查力度,以更严的作风履行河长职责。持续落实区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履行‘河长’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的要求,定期开展河长述职,不断改进工作。

(二)加强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持续做好乡镇间合作,深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持续推进大溪河跨界河流污水“三排”、“三率”、河道“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跨界河流联合治理。

(三)抓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宣传《长江保护法》和《重庆市河长制条例》,普及河长制及河流管理保护知识。

六、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坚决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通过召开年度总河长会议、工作推进会议,谋划工作措施,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各级河长要带头履职尽责,切实提升巡河效能,推动河长制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责任。河长制责任单位要立足行业领域,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和河长制责任分工,统筹谋划年度重点任务,从项目上助推市级总河长令落实、“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各部门要结合《重庆市河长制条例》贯彻落实,统筹服务好河长巡河,推进“一河一策”实施,督促落实市级、区级、镇级河长交办事项。

(三)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最美河湖卫士”学习宣传活动,充分挖掘河长制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以及优秀人物事迹,集聚宣传爱河护河正能量。充分发挥“河小青、巾帼河长”等作用,积极引导民间河长助力河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河库管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开展《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和重庆市总河长令第3号宣传培训、河长制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河长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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