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现就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明确农村沼气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和安全生产属地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使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敏感节气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做好夏秋伏旱期间农村沼气的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沼气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农户、养殖业主的管理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开展宣传,提升预防能力。各村要采取会议、板报、宣传标语、印发沼气安全使用常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使用知识,提升群众预防能力。
三、深入开展排查,提早消除隐患。各村要重点排查沼气池、沼气输气管道和灶具的气密性和畅通性、压力表是否能正常显示、净化器是否按时更新脱硫剂、是否设有警示标志、是否张贴沼气安全使用常识、是否掌握维修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分类开展摸排,科学建立台账。按照“实行属地管理、业主主体责任、科学分类处置”的原则,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开展1次农村沼气设施报废排查工作。对正常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的沼气设施数量、运行状态。以户为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每处沼气设施应落实到户、管理到人,对沼气设施运行现状、安全巡查、分类处置、业主安全培训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闲置废弃的农村户用沼气设施除以户为单位建立好报废沼气台帐外,还要分类施策,可盘活再利用的积极盘活,符合报废条件的,须设立报废标志,由各村按照《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武农发〔2020〕46号)要求进行安全性处置;达到报废条件未及时处置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各村于11月1日前将达到报废条件的沼气池清单报送到镇农业服务中心。已报批同意报废的沼气设施(或已改造为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储肥池等的农村沼气设施),不再纳入行业管理统计范畴。
联系人:邓维;电话:13628263651;邮箱:137768622@qq.com。
附件:1.农村沼气设施报废条件解释
2.武隆区沼气安全生产巡查排查记录表
3.2021年平桥镇XX村沼气设施报废数量汇总表
4.2021年平桥镇XX村沼气设施报废数量登记表
重庆市武隆区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
农村沼气设施报废条件解释
一、正常报废。达到正常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
二、灾毁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
三、政策性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的农村沼气设施;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农村沼气设施。
四、功能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等因素,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
五、其他报废。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农村沼气设施。
附件2
武隆区沼气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或个人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电话 |
||||
建成年份 |
||||
正在使用 |
未使用原因 |
是否建档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
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 ||||
备注 |
被检查单位(个人)签字:
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附件3
2021年平桥镇XX村沼气设施报废数量汇总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村 |
小计(座) |
其中(座) |
备注 | ||||
正常报废 |
灾毁报废 |
政策性报废 |
功能性报废 |
其他报废 | ||||
乡镇(街道):(盖章) 审核人: 填表人:
附件4
2021年平桥镇XX村沼气设施报废登记表
序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项目计 划年份 |
沼气池 编号 |
建成 年月 |
报废 年月 |
报废类别及原因 |
所属村组 |
村委:(盖章) 组:(盖章) 审核人: 排查人: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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