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1598F/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庙垭乡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日期: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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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主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乡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内设机构科室5个,分别是党的建设办公室、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庙垭乡下属事业单位5个: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

2025年取消庙垭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林业服务中心。新增下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乡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9.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费拨款增加35.3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8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1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09.2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0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379.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7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9.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5.3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89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8万元,比2024年增加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56万元,比2024年增加35.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日常运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9.44万元,比2024年减少2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减少25.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8.27万元,比2024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0.98万元,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和标准,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9万元,比2024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规范、严格控制用车次数、严禁私人用公车行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4.16万元,比上年减少17.57万元,主要原因为物业管理费和差旅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3个,金额259.4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洒水车1辆、垃圾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任雲兰联系方式:023-7778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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