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1598F/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庙垭府发〔2024〕5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庙垭乡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庙垭乡创卫工作场镇路段包干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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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庙垭乡创卫工作场镇路段包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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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垭乡创卫工作场镇路段包干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庙垭乡创建市级卫生乡实施方案》要求,以完善场镇市容环境卫生长效机制为目的,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通过乡政府各办室站所和乡辖各单位划路包段,确保我乡2024年底前成功创建市级卫生乡。

二、包干区域

场镇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广场院坝。

三、包干责任

(一)乡政府各办室站所及镇辖各单位为包干路段责任单位,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详见附件)。

(二)各责任单位要对包干路段实施全天候综合管理,组织本单位人员到所包路段开展创卫工作。

(三)协同政府相关办室和和平村做好包干路段范围内各经营户和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即:

1、卫生清洁:一是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卫保洁工作,垃圾及时清扫到垃圾桶,确保门前卫生整洁。二是门窗、橱窗及建筑立面无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店牌店招、遮棚布无破损。三是垃圾实行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

2、秩序维护:一是不得跨门(窗)经营。二是本单位(户)车辆按指定方向停放,摆放整齐有序。三是门前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搭桌设座。

3、绿化管理:一是禁止在树木或其他设施上乱晾晒衣物、吊挂物品。二是禁止攀折门前花木。三是禁止在绿化地里乱倒垃圾、泔水,乱堆放物品。

(四)协同政府相关办室和街道、和平村参与包干路段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及乱停车、乱扔垃圾等现象。整治和规范本路段流动摊点,督促已通过审批的摊点保持地面清洁卫生。

(五)协同主管部门和社区参与包干路段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四、监督考核

(一)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一是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组织一次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一次专题研究问题整改。三是乡党委每季度一次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统筹调度。

(二)建立评比表彰制度。乡政府每半年一次,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场镇路段包干工作情况进行评比,通过红黑榜、各类群体活动等形式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同时对重视不足、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三)纳入评先选优范围。乡党委将落实场镇路段包干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评先选优考核范围。

五、时间要求

(一)乡市级卫生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各单位包干路段通过公共张贴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到我乡创建市级卫生乡考核验收合格之日止。


附件:

庙垭乡场镇路段包干责任安排表

序号

路段

路段长

联系办室

责任区域

路段责任单位(办室)

1

新街

陈洪良

农业服务中心

  石桥坡-小广场-369超市

九年制学校、畜牧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2

老街

罗敏

党政办

 老政府坝子口-369超市-五叉路口

党政办、财政所、文旅中心、司法所

3

老街

曾凡贵

应急办

石桥坡-蚕茧站-农商行

应急办、综治办、林业服务中心

4

老街

汪震东

建环办

农商行-卫生院

建环办、场管委、和平村村委、卫生院

5

老街

张金友

民政办

农商行-敬老院-和平活动室-水管站路口-苏永久

民政办、卫建办、社事办、农村商业银行

6

新街

邓月春

纪委办

卫生院五叉路口

纪委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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