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598F/2021-00009 | [ 发文字号 ] | 庙垭府发〔2021〕31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庙垭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2 |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庙垭府发〔2021〕31号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内各办室,乡级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祭扫、春游踏青群众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现将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判部署
一是祭扫高峰更长。今年春节控制疫情,提倡原地过年、不聚集,部分群众将春节假期腾挪至清明假期,导致清明休假延长,拉长了清明期间的出行高峰。二是出行峰值更高。春节期间控制疫情,部分群众未能回乡和祭扫,清明小长假,群众祭扫、回乡、旅游意愿高涨。三是事故风险更大。各级各单位要结合辖区情况,加强分析研判,确定本地清明期间交通管理的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要节点,针对性部署墓区、散坟集中区域、垂钓水域、赏花处等出行集中区域的上岗上勤安排,提升措施针对性。
二、强化隐患排治
各级各单位立即开展对墓区、散坟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农家乐、垂钓水域、采摘园、赏花处、新改建道路的隐患排查,尤其要针对山坪塘、田改塘、水库、临水临河、下河道等临水路段进行重点排查。未安装防撞护栏的,务必采取设置防撞桶、切条石、堆沙袋等临时防护措施,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临时安防设施。对不能安全通行的,要坚决采取禁行、限行措施,严防车辆涉险通行。
三、加强执法劝导
乡道安办要在3月24日至4月11日,每天组织“6+5支力量”上岗,劝导站每日上岗不少于6小时,防范超员的面包车、违法载人的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存在违法状态的车辆出村、出乡。3月27日、28日以及4月3日、4日、5日、10日、11日,乡道安办均要选择墓地附近的劝导站开展驻劝导站执法。乡道安办要在散坟集中区域做好巡逻检查和路况提示。
道安办、应急办、农服中心、文体中心、民政等单位分别于3月27日至28日和4月3日至5日,开展“全市交安6号和交安7号”集中统一行动,以墓区、农家乐、采摘园等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大对9座以上客车、租赁客车、面包车、货车、三轮车、变型拖拉机、私家车的路面检查力度,严查超员、违法载人、酒驾、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乡道安办4月6日将行动累计数据报区道安办。
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民委员会、乡道安办及相关单位要通过LED、短信、微信、QQ群等向驾驶人宣传清明、春游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劝导员要采取发放宣传单、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等方式,加大辖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党政办公室2021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