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598F/2020-01014 | [ 发文字号 ] | 庙垭委发〔2020〕39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庙垭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9 |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关于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关于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及内设各办室:
《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委员会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6日
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长制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我乡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河道“清四乱”、污水“治三排”治理成效,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的决定》(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关于在全区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的决定》(第4号武隆区总河长令)、《重庆市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河长办〔2020〕6号)部署和要求,特制定“三乱”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清理整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行为,强化明察暗访,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到2020年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存量问题基本完成清理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长效机制有效建立,河畅、水清、岸洁的目标加快实现。
二、工作领导小组
姜家溪(庙垭段)乡党委书记申健同志任河长,乡纪委书记罗军同志任副河长。双桥村党支部书记王军同志、和平村党支部书记陈刚同志任村级河长对姜家溪(庙垭段)进行排查整治。
安灵沟河段由乡长饶明川同志任河长,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罗敏同志为副河长,云丛村党支部书记夏儒明同志、蒲坪村党支部书记刘文权同志任村级河长对安灵沟河段进行排查整治。
金龙湾(庙垭段)由乡人大主席刘明同志任河长,乡党委组织委员李克同志为副河长,蒲坪村党支部书记刘文权同志任村级河长对金龙湾(庙垭段)进行排查整治。
新弯水库由乡党委书记申健同志任库长、乡党委副书记曾敬同志任副库长,红岩水库由乡长饶明川同志任库长,副乡长李学友同志任副库长,各库库长对所管辖水库进行排查整治。
乡经发办、社事办、畜牧服务中心、农服中心、建环办、安监办、林业站、食药监办负责人对所管领域进行排查整治。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2020年7月1日—7月31日)
各级河库长、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河等方式,对本辖区内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等行为开展排查核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逐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一是再次对本区域内工业企业、场镇和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行业、建筑工地、和“小散乱”企业等领域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水质不达标、出境断面比入境断面水质下降明显和水质Ⅲ类以下河流的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
二是对所有河流非法侵占岸线、水域、滩地,非法种植养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非法围垦河道,非法堆弃、填埋、储存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垃圾、弃土弃渣,设置渣场,河库消落区违规耕种等乱占问题;
三是对河道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构)筑物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涉河违建乱搭、修建碍洪设施等乱建行为。同时,要着力解决农村河流垃圾乱扔乱堆、水面漂浮物、违法种植养殖等问题。
(二)强力整治(8月1日—11月30日)
各级河库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以问题为导向,加快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问题的整治,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河涉水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等问题,切实做到分类整改、立行立改、应改尽改,推动问题按期销号、动态“清零”。
一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打击超标排放污水和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以及无污染治理设施直排、乱排污水、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二是着力化解存量,全面落实“三改”,即压实责任改,坚持属地负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整改责任,清单化、项目化推进整改;倒排工期改,建立分类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打表推进、限时销号;依法依规改,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整改,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三是加快补齐短板。一要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加强污水处理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二要加强河道划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等基础工作,加大已获批复在建涉河项目监管力度,严禁批建不符,确保重要河流岸线管控严厉有序,中小河流监管全面覆盖。
(三)巩固提升(12月1日—12月30日)
各级河库长、河长办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行动成果,紧紧围绕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洁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职责,固化有效工作机制。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水域治理与岸线监管、短期应急与长期规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专项行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加大问题排查、处置、销号等全过程监管力度,始终保持打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和整治不彻底。要建立河流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常态化、规范化“清四乱”,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库长、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定期听取和研究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级河库长、单位负责人要建立问题排查、整治台账,7月30日前将排查问题情况报乡河长办汇总,从8月份开始实行旬报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河库长、单位负责人要按照《重庆市武隆区河长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第2号总河长令宣传工作的通知》(武隆河长办发〔2020〕9号)要求,深入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挖掘提炼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上报。
(四)强化督查考核。《2020年武隆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武隆河长办发〔2020〕3号)将河道清理、污水整治作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级河库长、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加大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力度,压实压紧河长责任。
附件: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专项整治排查台账
附件 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专项整治排查台账 | ||||||||||||
序号 | 村社 | 所在位置 | 问题性质 | 问题描述 | 涉及河流 | 河长 | 整改措施 | 整改状态 | 上报日期 | |||
经度 | 纬度 | 区级河长 | 乡镇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说明:问题性质分:乱排、乱建、乱占填写
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党政办公室2020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