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人民政府

庙垭乡于民国19年(1930年)置乡以场垭有庙得名,1985年单设乡,乡人民政府驻庙垭场,位于武隆区西部,东连鸭江镇高兴村,南靠凤来镇青龙村、狮子村和高楼村,西濒涪陵区同乐镇,北接鸭江镇显灵村,距离东至武隆城区75公里,西至重庆市主城区122公里。全乡幅员面积3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944.92亩,林地面积1717.48亩,庙垭物产丰富,以水稻、油菜、生猪、蚕桑为主导产业;乡内有“白云书院”“王超奎故居”“凤凰山寨”等历史文化资源,素有武隆“文化大乡”“鱼米之乡”之称,是全区幅员面积最小和人口密度最大的乡。辖蒲坪、和平、双桥、云丛、凤游5个行政村,42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近1.3万人。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综合目标考核为“优秀乡镇”;2019年荣获全区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成效突出单位”,蒲坪、和平、云丛等3个村成功创建“市级法治示范村”;2020年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荣获全区“安全用电示范城镇”;2023年荣获武隆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平安武隆建设优秀奖。今年来,我乡按照武隆区“生态优先、旅游引领、三产融合、强区富民”的要求,依托“一心两山三片”的空间格局,坚持实施“乡村旅游富民、生态产业强乡”发展战略,持续提升“文蔚庙垭,梦里老家”“庙垭乡油菜花节”等文化旅游品牌价值,深度实施“农业+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推进了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办公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庙垭乡文蔚路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7783118

政府网站:https://cqwl.gov.cn/bmjz_sites/jz/myx_98919/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辖区的民政、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负责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承担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一)统一设置(5个)

1.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指挥“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及辖区内四大版块的管理服务力量,承担“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的监测、管理及保障,负责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承担信息收集汇总、综合分析研判、事件流转交办、应急指挥调度、绩效评估考核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机要保密、督促检查、民宗侨台、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群团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党务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其他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经济发展、财经、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负责辖区内基本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农房建设等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减负、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节能减排、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依法管理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及培训;指导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生产;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农房安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镇市政环卫、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资金监管、村级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协调税务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承担其他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乡村振兴、财政财务管理、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管理职责。

4.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城乡低保、养老五保、老龄和残疾人事业、防灾减灾、救灾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劳务培训、医疗保障等管理;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村居委自治组织建设、村社区公益性阵地建设等工作;承担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

5.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职业健康等方针政策;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制创建,指导村居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反邪教、人民武装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禁毒、扫黑除恶、法制教育、纠纷化解和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发治安问题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旅游市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乡村交通等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等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承担、授权或委托乡镇政府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权;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承担其他应急管理、平安建设等职责。

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

(一)统一设置(4个)

1.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规格及性质: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为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办实事。主要职责:负责社保救济、社会福利、残疾人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就业指导、创业扶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劳动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权益保障、法制服务、安置就业等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拥军优属工作,办理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格及性质: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主要职责:承担统一行使乡镇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职责,对照“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3.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规格及性质: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促进农村发展。主要职责:承担农技、农机、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农村商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物资供销协调等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工作。实施动物疫病防治、强制免疫和受委托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承担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管理;畜牧生产指导及种畜禽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畜牧业生产信息统计等。承担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持、林业纠纷调处、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等工作。承担规范旅游场所、旅游设施、旅游项目的经营服务;统筹旅游市场秩序,协调旅游执法管理,调处涉旅投诉纠纷,营造诚信经营、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旅游统计、旅游招商等工作;指导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

4.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规格及性质: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文化事业。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阵地、文明实践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文化交流、全民健身、爱国主义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辖区内文艺培训等工作;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培育时代新人传承弘扬时代新风,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工作。

(二)其他设置(1个)

5.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规格及性质: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为村镇建设提供服务。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房安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集镇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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