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474822472/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接龙乡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接龙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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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乡人民政府,我乡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

(二)单位构成。我乡综合办事机构为9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站所为7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69.71万元(含上年结转0.01万元),比2022年增加27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176.71万元,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9.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69.71万元,比2022年增加27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176.71万元,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72万元,农林水支出34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1万元,其他支出0.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支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71万元,比2022年增加273.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71万元,比2022年增加27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74万元,比2022年增加1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79.89万元,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6.97万元,比2022年增加15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余96.82万元,新增场镇提升项目50万元,临聘人员支出增加,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三)结转结余2023年部门结余资金176.71万元,为2022年预算未及时支付的资金;结转0.01万元,为2022年体制结转剩余未付资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9.7万元,比2022年减少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7万元,比2022年减少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4.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共涉及资金1169.71万,详情见表10;项目绩效目标表9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万元286.97万元(含上年结转7个项目,96.82万元),详情见表11。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乡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俊材 联系方式:023-7779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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