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474822472/2022-000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接龙乡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接龙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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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乡人民政府,我乡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

(二)单位构成。我乡综合办事机构为9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事业站所为7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我乡2019年已完成机构改革,本轮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96万元(含上年结转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万元。较上年减少20.1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算补助收入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万元,科学技术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万元,农林水支出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16万元,主要是结算补助收入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万元,比2021减少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万元,比2021年增加37.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税收收入超短收数增加,烟叶税收分成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项目支出127万元,比2021减少57.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支付及时,项目结转资金减少。主要用于对村民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022年部门结转资金80万元,其中重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0万元,2021烟叶税分成补助27.19万元,2021年度老党员生活补贴8.45万元,2021年度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5.6万元,体制基数23.9万元,2021年乡镇非税收入结算补助0.87万元,2021年乡镇级税收超收分成4万元。按资金文件内容用于基本运转和基设施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05万元,比2021年减少0.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2021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万元,比2021年减少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我乡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共有3项目绩效目标,分别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遗属补助、临聘人员支出,详情见附表1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共涉及资金816万,详情见附表12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我乡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涛;联系方式:023-7779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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