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关于<建立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的通知》(武隆民政发〔2022〕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备案审查工作,建立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确保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请各村严格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接龙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武隆民政发〔2022〕26号)等文件要求,确保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的内容
(一)制定(修订)主体合法。村规民约制定主体应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会议,不能简单地以村党组织会议、“两委”会议、党员代表会议等代替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二)制定(修订)程序合法。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应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合法合规和充分发扬民主、村民自治等原则,严格落实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广泛宣传等程序。
(三)制定(修订)内容合法。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应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尤其要针对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地抵制和约束内容,同时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合法的惩戒措施。
二、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的程序
(一)提请审核。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村规民约制定进度,以书面形式将村规民约草案提请办事处审核。乡政府将村规民约草案交由本单位法律顾问(或辖区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组织审核。法律顾问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当依法依规审核制定主体、制定程序、文本内容是否合法。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2.是否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相协调、衔接。必要时,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调查研究及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方式,街道社会事务办、村“两委”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三)出具意见。法律顾问应当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核工作,出具书面意见。审查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审核的基本程序; 2.审核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3. 村规民约)制(修)定的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的明确判断; 4.不合法条款的修改意见建议和理由。
(四)修改完善。村民委员会收到审核意见后,应当认真研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广大村民通报,准确吸纳审核意见,并提请村民会议进行修改完善,对合法性审核中指出的与宪法、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的条款,要坚决纠正。
(五)备案公布。村规民约修改完善拟提交村民会议审核通过并公布实施前,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将正式文本报乡政府复核备案。乡政府应就按原合法性审核等意见修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备案。村民委员会应于10日内将村民会议审核通过的正式文本进行公布并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信息系统”。
三、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的职责
(一)村职责。组织做好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按规定提请审核。
(二)乡社会事务办职责。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把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纳入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配合做好村规民约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乡党委、政府职责。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将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工作作为抓基层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和村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村“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党建办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指导,严格把关,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村规民约的落实和督导
(一)加强民主自治。村委会应于3日内将审核通过的村规民约在各个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充分利用村组坝坝会、服务日活动、志愿服务、入户走访等强化宣传,不断提升村民知晓率,促进村民参与监督。
(二)加强实地调研。乡政府要组织领导干部实地走访各村,及时了解村规民约公示和村规民约落实的情况,收集村民的意见。
(三)加强落实效果。对违反村规民约情节较轻者以说服教育为先,其他违反情形参照村规民约做相应处罚,并做好跟踪教育和心理疏导。
村民公约的合法性审核、监督执行和备案工作参照此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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