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474822472/2022-00020
  • [ 发文字号 ]
  • 接龙府发〔2022〕18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接龙乡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接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野猪种群调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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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辖单位:

由于当前野猪泛滥成灾,为了确保群众生产生活正常开展,根据武隆区林业局《关于规范开展野猪种群调控的通知》(武隆林发〔2021〕13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乡野猪种群调控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做到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处置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确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生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发展前提条件为目的。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所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野猪种群调控产生的动物疫情和突发性人身安全事件的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减少在野猪种群调控工作中可能产生的人身伤害和危害,确实保障属地管理、信息传递、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五、职责体系

为确保安全,特成立野猪种群调控工作领导小组,农业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派出所、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职责如下:

农业服务中心:统计野猪种群所产生的农业生产受损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畜牧服务中心:对捕获的野猪进行合法检疫。

派出所:配合乡政府开展野猪种群调控队伍手续的办理,指导合法捕猎范围,突发事件出现后及时处理维稳工作。

林业服务中心:指导野猪种群调控队伍的手续办理,同时掌控野猪种群调控队伍的工作开展,按照群众反映的区域安排合法捕猎,遇到突发事件出现后及时向野猪种群调控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六、措施保障

野猪种群调控人员在区林业局办理许可证后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向乡政府申请野猪种群调,经研究同意后,开展猎捕工作。

七、附则

本预案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乡人民政府和林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提交区林业局审批获准后印发之日起施行,到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完成后自行终止。



重庆市武隆区接龙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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