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渝民发〔2015〕50号、武隆民政发〔2018〕86号
二、申报条件:
(一)医疗困难临时救助
申请人1年内因家庭成员或个人身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导致医疗支出过大,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仍难以维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暂无自救能力的,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救助:
1.重特大疾病救助。A类人员自付费用(指扣除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下同)达到300元,超过部分给予不低于90%的救助,封顶线50000元;B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达到3000元,超过部分给予50%的救助,封顶线40000元;C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达到20000元,超过部分按自付费用的40%给予救助,封顶线30000元;D类家庭或个人自付费用救助起付线由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按自付费用的10%给予救助,封顶线10000元。
2.长期维持基本医疗救助。除前款外,因身患重特大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维持院外治疗的,A、B类家庭或个人每年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患者本人不超过12个月的救助;C类家庭或个人每年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患者本人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
(二)重特大灾(伤)害临时救助
申请时,因家庭或个人遭受重特大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灾害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难以为继,需特别救助的,A类人员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36个月的救助;B类家庭或个人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18个月的救助,因重特大灾(伤)害导致家庭人员死亡、基本生活困难需特别救助的参照此标准予以救助;C类家庭或个人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D类家庭或个人按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不超过4个月的救助。
(三)就学困难临时救助
家庭成员或个人接受非义务教育,生活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难以为继的,A、B类家庭成员或个人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当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临时救助,在读期间根据家庭困难程度酌情给予临时救助;C类家庭成员或个人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当年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临时救助,在读期间根据家庭困难程度酌情给予救助。家庭成员或个人接受全日制普通高校以外的其他非义务教育,就读期间给予临时救助,分别按照A、B类不低于4000元,C类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就学困难临时救助原则上包含民政惠民济困保险中“困难人群升学补助金保险”,且需综合考虑其他就(升)学资助政策,避免多头重复资助。
上述救助确需超过救助封顶线才能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需报区政府审批,但救助额不得超过该类救助封顶线的3倍。
三、申请方式及操作办法:申报方式分为线上申请和线上申请。线上申请是本人在微信小程序渝悦救助通里面的临时救助根据提示进行操作,持有有效身份证,添加将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进行人脸识别成功后提交。线下申请指的是申请人不会操作智能手机,带上有效身份证到本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操作或者到乡政府综合服务大厅民政办工作人员协助操作。
四、申请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病例、发票原件;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审批程序:本人申请→村(居)受理→乡民政办经济核查→入户调查→群众评议(社、村)→乡镇审核→公示→区民政审批。
六、联系电话:77716248(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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