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居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完成本级财政税收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汇总)内设11个机构科室,分别是人大、政府机关、党委、群团、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林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中政府机关下设部门有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平安办、建环办、财政办、应急办、食药监办等机构设置。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5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15.38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481.05万元,主要是本年项目结转减少100.73万元以及人员变动形成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80.3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5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90.0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8.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8.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0.0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49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6.9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940.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59.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1.69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0.00万元,上年结转1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38万元,比2023年减少48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18万元,比2023年减少359.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形成的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3.20万元,比2023年减少121.6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以及上年结转减少等,主要用于临聘人员支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场镇提升工程项目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68万元,比2023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比2023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强化我乡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伙食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总体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比2023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缩减与支出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85.03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减变动造成预算浮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3个金额317.8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2个金额15.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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