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普法责任制方式 |
制定清单 |
纳入普法责任制管理 |
科室、站所:(18)个 |
二级管理机构:()个 | |||
年度普法目标 |
1.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 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村社网格员法律培训。 3. 组织干部职工、村干部参加法治理论考试,确保应考尽考,提高基层干部法律知识。 4.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推进法治化政府建设进程,每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5.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争取创建1-2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 | ||
具体措施 |
1.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精神,在乡机关及各村(社区)党支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继续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树立依法行政思想。 2. 聘请法律顾问培训人民调解员、村社网格员2次以上,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推进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能力。 3.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确保应考尽考,以法治考试为契机,全面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法能力。 4.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每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全年宣传不少于10场次,印发宣传资料4000份;重点普法学习《国家安全法》《民法典》《保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5.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各村(社区)普法宣传阵地,每季度1期;普法宣传固定标语8幅。争取创建1-2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 | ||
特色工作 |
开展特色普法工作,普法与解决矛盾纠纷相结合。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打造黄莺村群众诉求服务中心。通过党员干部主动找、主动讲、早发现、早化解,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开展“法律龙门阵”,树立群众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实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营造全民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 ||
申报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区普法办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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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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