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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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65907245N/2022-00034 [ 发文字号 ] 黄莺府发〔2022〕8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黄莺乡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防控动物疫病,根据《重庆市武隆区2022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防动部发〔2022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于2022919日至1020日在我乡集中开展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现将2022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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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2022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保障畜牧产业发展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根据《重庆市武隆区2022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顺利完成我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深入推进畜牧兽医工作“三项制度”为重要抓手,以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流行,努力保障“四大安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狂犬病应免犬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疫情普查目标。畜禽养殖场户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对普查发现的动物疫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

(三)消毒驱虫目标。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畜禽驱虫指导面达到100%

(四)防疫监管目标。畜禽养殖场户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率达到100%

(五)动物疫病监测目标。按照《武隆区2022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动物疫病监测的采样送样工作,并全面完成区级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任务。

三、时间安排

全乡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919日—1020止。

四、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础上,集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责任落实。各村(居)委要选派好村级防疫员并及时签定临时工作责任书,把春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责任落实作为推进春防工作落实的首要任务。针对防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全力确保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抓好大宣传大排查大清洗大消毒。充分利用短信、微信、QQ、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

(三)分类实施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水禽(鸭、鹅)、禽类,进行H5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对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进的)、免疫期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犬只狂犬病:对黄莺和龙洞社区人员较集中的两个地方由畜牧服务心组织实施狂犬病免疫、对农村犬只由乡村兽医实施“代行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指导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

(四)切实加强防疫监管。对所有养殖场户集中开展一轮全面监督检查。对散养户,由包片兽医严格落实责任片区监管巡查。对畜禽养殖场,由挂牌兽医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实施精细化监管巡查。督促养殖业主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

(五)抓好动物疫情和养殖情况普查。结合养殖环节防疫监管措施,分类做好做实动物疫情和养殖情况普查工作,特别要持续建立健全生猪户口制,实施动态管理。普查发现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传染病时,要及时上报、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工作。

畜牧服务中心要根据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将防疫工作所需疫苗、消毒剂、试剂、器械耗材、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到位,按规定发放,规范使用。对防疫员开展一期相关业务技能培训。

(二)强化生物安全。必须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循能不进则不进、能不接触则不接触的原则,严格按规范做好防护,严密防范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甚至感染人,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扩散。兽医人员在开展走访问询、监督巡查、宣传指导等工作时,必须全程戴口罩,避免与养殖业主及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交谈;在开展入户免疫时,必须全程戴口罩、穿雨靴,进出严格消毒,或者入户前更换养殖户的鞋、衣、帽后进舍实施免疫。

(三)强化行为规范。加强疫苗使用管理,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规范免疫行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造成免疫失败。规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彻底,造成疫病传播。

(四)强化督促检查。驻片防疫人员要全程跟踪防疫,确保防疫落实落地。防疫束后政府将对防疫免疫密度、免疫质量、畜禽圈舍消毒情况、结合区级畜牧发展中心盲抽盲采血清采样结果进行量化考核。秋防疫考核成绩纳入乡政府对村级年终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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