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765907245N/2021-00034 | [ 发文字号 ] | 黄莺府函〔2021〕27号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黄莺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1-03-31 |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关于督促重庆渝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黄莺乡山峰公路建设项目完成交竣工验收的函
重庆渝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乡山峰公路建设项目于2017年12月27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贵单位于2018年1月3日与我乡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从2018年1月3日起至2018年7月3日止,工期为180日历天。截至2021年3月30日,贵单位一直不完善交竣工验收手续。期间,我多次口头督促未果,这严重违反了合同规定,对我乡考核也造成了严重影响。希望贵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交竣工验收。否则,我乡按相关法律规定对贵公司严重失信的行为交于相关部门处理。
专此函告。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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