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765907245N/2021-00031 | [ 发文字号 ] | 黄莺府函〔2021〕31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黄莺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9 |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关于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情况的函
区林业局:
按照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征求《武隆区涉自然保护地旅游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意见的通知(武隆林发〔2021〕7号)要求,黄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力量对保护地内开展全面排查清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保护区内建设管理情况
(一)加强保护宣传教育。利用横幅标语、巡查执法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向全乡人民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
(二)加强资源保护。一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乡与村、村与社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社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二是在白马山自然保护区黄莺辖区内按实际情况建立巡护管理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对保护地范围开展巡护,宣传引导并制止进山采笋、采药、盗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二、排查情况
(一)认真组织,具体落实。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议,领会通知精神,完成排查清理任务。
(二)排查清理结果
按照通知要求,根据保护地的实际情况,重点对房地产、旅游开发项目等进行排查清理。
1.在白马山自然保护地黄莺区域通过前两年对违法违规项目整治修复,目前没有采矿、挖沙采石、房地产、水(风)电开发、开垦等违法违规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
2.在白马山自然保护地黄莺区域无旅游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等破坏生态资源和环境的行为。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