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765907245N/2020-00978 | [ 发文字号 ] | 黄莺府发〔2020〕117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黄莺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0-12-11 | [ 发布日期 ] | 2020-12-11 |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莺乡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乡级各部门:
现将《黄莺乡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黄莺乡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根据《武隆区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林发〔2020〕124号)要求,为充实全乡护林员队伍,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全力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按照“利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深度贫困地区有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的要求,通过选聘一批生态护林人员,既能强化全区森林资源管护,确保封山禁牧、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有效保护营造林成果,又可有效增加生态护林人员家庭收入,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拓展生态脱贫路子,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范围
1.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与脱贫户(不含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户)。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3. 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 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认真履行护林职责且符合上述条件,年度考核合格的应当予以续聘。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贫困程度较深、少数民族、退伍军人家庭优先考虑。
2. 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贫困人口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
3. 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林业服务中心配合,不跨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本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贫困户与脱贫户(不含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为基础,参考各村自行申报情况综合确定。各村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及管护难易程度,以就近管护、辖区内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全覆盖、整流域管理为原则,合理确定生态护林员(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三、选聘程序
(一)公告。村两委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选聘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村委收集发布公告的图片;
(二)申报。贫困人口通过村两委向乡林业服务中心申报,贫困户填申请书并签字盖章,村委收集申请书;
(三)审核。林业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提交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将审核结果反馈村两委;
(四)公示。村两委将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村民意见,村委收集征求意见的记录资料及公示图片;
(五)聘用。经乡林业、财政、扶贫办室共同审定后,根据乡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由村两委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填写情况表和建档登记表。
四、选聘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完成选聘程序的公告、申报、审核工作,准备进入公示环节。
2020年12月17至2020年12月23日,完成选聘程序的公示工作,并将拟聘人员报乡林业、财政、扶贫办室共同审定。
2020年12月24至2020年12月30日,完成选聘程序的聘用工作,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将管护劳务协议、收集的记录资料、公告公示图片、情况表(附件3)、建档登记表(附表4)交1份到乡林业站报区林业局。
五、管护时间
生态护林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1年。在签订管护劳务协议时,此次选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责任时间一律签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管护面积
原则上人均管护面积不能低于500亩。
七、补助标准
每名生态护林员年补助6740元(含区林业局统一为其购买的4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生态护林员专项经费中列支。
八、生态护林员管理
生态护林员实行“区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采取日常管理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林业服务中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管理档案,及时更新上报生态护林员动态变化情况,组织生态护林员按照管护劳务协议开展业务工作,加强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林业服务中心每年应当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基本技能、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林业服务中心和村两委按照考核要求对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与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报酬挂钩。
九、保障措施
(一)成立选聘领导小组
成立选聘领导小组,由乡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乡林业服务中心、扶贫办、财政办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乡林业服务中心,由乡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乡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
乡选聘领导小组:负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组织协调和审核把关。
乡林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和选聘实施方案,指导各村开展选聘及相关管理工作。
乡财政办: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管理工作。
乡扶贫办: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审定。
乡纪委:负责查处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1. 黄莺乡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
2. 黄莺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分配表(2020年)
3. 黄莺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情况表
4. 黄莺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建档登记表
黄莺乡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
附件 1
为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切实调动生态护林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生态护林员职能作用,更好的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森林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态护林员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政策;
(二)对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进行日常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和草原火情、火灾、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牧草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资源以及毁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三)做好管护劳务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二、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
生态护林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全年考核80分以上为合格。
(一)生态护林员看管的林区内,造成林木破坏、毁坏、被盗的,由生态护林员赔偿林木所有者2倍的损失,并扣除5分;抓获作案人的,由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处理。
(二)生态护林员看管的林区内,擅自改变生态防护林地用途,每开垦林地一平方米,扣5分;对在林地内挖沙、采石、取土、割草、挖树桩(小盆景)等行为的,生态护林员要及时制止,否则,每发现一起扣5分。
(三)生态护林员发现火情、虫情不及时汇报的,每次扣5分;对烧荒、烧地埂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解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生态护林员看管的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内有牛、羊等进山者,每次扣5分。
(五)在林区内非法收购木材的,生态护林员应及时制止并向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否则,每发现一起,扣5分。
(六)在林区内进行捕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生态护林员发现后,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否则,每发现一起,扣5分。
(七)生态护林员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会议等相关活动,或抽查时不在岗位者,每次扣5分。
(八)生态护林员对管护区内涉及村社的行道树要严加管护,发现有人为损坏行道树现象的,每损坏1棵扣5分。
(九)生态护林员要加强管护区范围的巡护,巡山记录每月不少于15次,次数达不到标准扣5分。
(十)生态护林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1年,对生态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管理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林业服务中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专业培训和年度考核,督促生态护林员正常开展护林工作。全年考核结束后,合格的全额兑现补助资金,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扣减补助资金。
三、生态护林员解聘和补聘
生态护林员因以下原因不能履行管护职责的,应当按照管护劳务协议予以解聘。同时,按选聘程序及时补聘,并上报乡林业服务中心备案。
(一)健康原因;
(二)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
(三)主动要求退出;
(四)精准识别为建档立卡非贫困人口。
附件 2
黄莺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分配表(2020年)
单位:人
村 名 | 护林员数量 | ||
双河村 | 7 | ||
新树村 | 7 | ||
黄莺村 | 7 | ||
隆兴村 | 6 | ||
群力村 | 7 | ||
复兴村 | 7 | ||
附件 3
黄莺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情况表
单位:人、公顷、元、元/人•年
地区 | 姓名 | 建卡贫困户编码 | 照片(扫描件)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家庭人口 | 家庭耕地面积 | 家庭林地面积 | 退耕还林面积 |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 管护地点 | 管护面积 | 年管护补助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总计 | |||||||||||||||
xx乡镇 | |||||||||||||||
xx村 | xx |
乡党委书记(签字): 乡长(签字):
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扶贫办负责人(签字):
附件 4
黄莺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建档登记表
地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数 | 与户主关系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在校生状况 | 健康 状况 | 劳动 能力 | 务工状况 | 务工时间(月) |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是否参加 | 是否参加 | 是否享受低保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总计 | ||||||||||||||||
xx乡镇 | ||||||||||||||||
xx村 | xx |
乡党委书记(签字): 乡长(签字):
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扶贫办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