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765907245N/2020-00930 | [ 发文字号 ] | 黄莺府函﹝2020﹞9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黄莺乡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7-29 |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关于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暂缓关闭拆除工作的函
区生态环境局、区畜牧发展中心: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8〕73号)、《武隆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拆除实施方案》(武隆府办发〔2018〕84号)等文件精神,我乡计划关闭拆除畜禽养殖场 4 户。目前,已关闭拆除 3户,未关闭拆除1户。该养殖场为武隆区正源养殖场,位于群力村大田坎组,占地523平方米,现存栏生猪200余头。该养殖户家庭人口4人,两名学生,分别就读高中和初中,其经济来源以饲养生猪为主。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渝环〔2019〕187号)、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8〕73号)等文件精神,我乡再次进行了清理比对核实,该养殖场暂处于(适)限养区。一是沙河水库正在建设中,还有两年才能建成蓄水;二是为了保障养殖业主当前利益和促进我乡畜牧产业发展,特申请该养殖场给予暂时保留,暂不纳入关闭拆除对象。暂时保留期间我乡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职责要求,控制好养殖规模,严格督促业主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长效管理机制,压实养殖场业主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业主加强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