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2765907245N/2020-00929 [ 发文字号 ] 黄莺府函〔2020〕97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黄莺乡
[ 成文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7-29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财务管理专项治理的函

区财政局:

为深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等重要指示精神,乡党委政府及时制定发布《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举措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的通知》(黄莺府发〔202060号),全面规范我乡财务管理。根据武隆财政发202079号文件要求,我乡立即对20181月至20206月期间的财务管理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情况函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照《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我乡在自查过程中发现:

(一)费用报销方面:未对不合法、不合规、依据不充分的报销票据进行审核报销,票据附件内容齐全。因项目资料较多,附件内容不好装订,特另行装订成册,规范保管。无虚开发票、使用非法有限票据等情况,严格把关票据的审核过程,对无相关人员签字、审批的票据不予报销。

(二)资金管理方面:未违规存放资金,未违规将财政拨款资金转为定期存款、违规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出租、出借单位账户、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未有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对于个人的短期借款及时催促其归还或完善资料,没有进行现金结算及设立小金库等行为。

(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并报财政部门审批,未超标准配置、使用、装修办公用房等。车辆保险、维修有定点机构,严格规范采购流程。

(四)内控建设方面: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渝财会〔201915号)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承担的职能和工作需要,基本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现设有负责人兼会计、村财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分工责任制,做到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并按时参加各类财务培训。

(五)过紧日子方面:严格控制工会支出,“三公”经费等机关运行支出,严审差旅费报销,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纳入库,对已划拨的生育保险津贴及时退回国库。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我乡在财务管理方面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二是对损坏、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未及时处理;三是因经办人员的变动,对于年限较长的资产未进行逐一核对交接,导致部分资产的来源不清,资产数目不明确;四是对凭证的装订出现人为失误,导致少量附件的漏订或错订。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此次自查发现的问题,我乡将立即整改,再次全面清理固定资产。一是对该登记而未登记的固定资金进行补录,对报废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程序申请报废,做到账实相符。二是进一步完善我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站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实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20207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