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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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65907245N/2020-00926 [ 发文字号 ] 黄莺府函〔2020〕88号
[ 主题分类 ] 未成年人(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黄莺乡
[ 成文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情况报告

区委平安办:

我乡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在区委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武隆委平安办〔20202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潼南区6.21”儿童集体溺亡事故教训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杜绝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乡实际,积极做好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提高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针对性,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落实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背后就是一个家庭,他们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兴衰安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一思想,清醒认识并认真分析当前暴水多,防溺水形势严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危险水域隐患排查力度健全安全防护设施,强化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确保广大少年儿童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二是加强防范溺水宣传教育乡中心校、龙洞小学通过校讯通、微信等载体发布防溺水宣传信息,组织老师开展“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开展一次家访”,发放预防溺水从我做起倡议书、学生预防溺水事故保证书、2020年暑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273份,强化了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让防溺水的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各村社区在河道、山坪塘等关键地方建立警示标识,在每天上学、放学期间不间断播放防溺水的宣传广播音频8次,组织村组干部75人入户对留守儿童进行走访,要求监护人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告诫少年儿童遵守防溺水“六不准”,特别是不得私自到野外游泳。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对可能威胁少年儿童生命健康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尤其对少年儿童容易聚集的河滩、堰塘进行排查,对排查到6个山坪塘,15个鱼塘、8条河沟风险隐患设立警示标识,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防范。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进行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组建义务巡逻队,组织邀请村里热心“五老”干部对山坪塘、河流等水域加强巡查,防止学生私自到上述水域游泳、玩水、捕鱼等。

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督查通报内容,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不力,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特别是对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执法不得力等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取得的效果

通过扎实的工作,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维护了全乡的平安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段时间,大雨多,小河沟多,温度一高一低,在署假期间防溺水难度大。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落实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故。

三、今后工作打算

在区委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不发生少年儿童溺水事故,为全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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