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552008959G/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和顺府发〔2025〕3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4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和顺镇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和顺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6-24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和顺府发〔202530

重庆市武隆区和顺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镇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

各村(居)委、各办室(中心)、各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

近期,瓶装液化气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隆安委办发〔202519号)要求,决定开展全镇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油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目标。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瓶装液化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3个月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瓶装液化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全镇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压实各方责任。

1.落实管理责任。镇经发办、平安法治办、民生服务办等办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加强瓶装液化经营企业管理,餐饮、学校、医疗、养老等单位用户的用气管理,及时发现用气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闭环整改。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自身仓库、配送车辆、燃气用户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水平。加强对燃气用户安全宣传,及时签订供气协议、安全告知书,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安全宣传到位,告知到位。

3.落实全员安全责任。镇经发办要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度,加强三类人员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学习,全面落实瓶装液化气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扎实开展全链条整治。

各办室、村(社区)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完成对特种设备、气瓶、器具、运输(车辆)、仓库、用户的全链条排查,排查率达到100%

1.镇经发办。统筹推进此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责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开展仓库、设施设备、气瓶、末端配送、用户全覆盖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瓶装液化气智慧管理系统使用,加强瓶装液化气与城运系统三级联动建设,加强专项整治期间监督执法;督促管理范围内餐饮、住宿等单位用户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并将建立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管理内容。

2.镇平安法治办。加强管理范围内燃气运输的车辆监管;指导燃气行业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燃气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和救援装备建设,加强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将用气安全宣传纳入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督促管理范围内工矿商贸领域单位用户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并将建立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管理内容;加强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管理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压力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责任;加强对燃气质量以及燃气灶、管、阀、瓶、安全装置等产品监督管理。

3.镇民生服务办。督促管理范围内养老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用户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并将建立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管理内容。

4.各村(社区)。针对本地区农家乐、民宿等单位用户以及居民用户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燃气用户燃气具、消防设施、用气环境和燃气经营企业用户管理等安全隐患,开展好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三、工作步骤

本次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时间为20254—10月,之后转为常态治理。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成立镇级瓶装液化气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制订本行业、本地区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5—7月)。各办室、村(社区)要摸清行业内、属地内用户等底数并建立清单,由经发办负责收集汇总。在6月底前完成单位用户全覆盖排查,在7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户全覆盖排查。对查出的隐患立查立改、全面完成整治并实现闭环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8—9月)。开展全链条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全面推进瓶装液化气智慧管理系统全链条使用、加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体化数字化建设等工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四)督导检查阶段(10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由镇工作专班牵头,对相关办室、各村(社区)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液化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经发办、平安法治办,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级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负责开展日常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

(二)建立台账清单。相关办室、各村(社区)、企业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台账、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的对象、风险隐患逐一登记在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镇经发办要收集汇总排查整改情况。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附件:瓶装液化气排查指引

               重庆市武隆区和顺镇人民政府

              2025523

附件

液化气经营部排查指引





1.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到期
2.防雷检查是否到期
3.安全评价是否到期
4.是否使用瓶装液化气智慧管理系统
5.查看进出库记录,是否超标存放液化气
6.仓库内消防设备是否正常
7.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8.监控装置是否正常
9.三个责任人公示牌是否正确
10.标示标牌是否正常



1.是否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
2.是否与用户签订安全告知书
3.是否开展入户安全检查
抽查
用户
对照瓶装液化气智慧管理系统,抽查用户安全情况是否如系统记录一致

瓶装液化气用户排查指引


用气环境 1.混用燃气。瓶装液化气和管道天然气(醇基燃料)在同一用气场所使用。
2.地下、半地下用气。在地下或半地下使用瓶装液化气。
3.高层建筑内用气。在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和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库房和其他建筑非底商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气瓶使用 1.使用“气液双相”气瓶。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
2.使用超期瓶、报废瓶。使用超期未检气瓶、报废瓶、翻新瓶。
3.气瓶状态。气瓶横置、倒置使用,或加温使用。
4.使用与城镇燃气不相符气瓶。使用CNG、LNG、丙烷气瓶等与城镇燃气用途不相符的气瓶。
5.气瓶超标。同一用气场所使用储存实瓶超7个未建立单独的储瓶间。
软管、调压器 1.连接处泄漏。气瓶、调压阀、软管、灶具等连接处松动、泄漏。
2.未使用燃气专用管或软管超使用年限。
3.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
4.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5.软管发生乳化、起包、龟裂等明显老化。
6.私自使用“三通”连接。
7.使用可调节减压阀。
燃气具 1.燃气具存在泄漏。
2.使用不具备熄火保护装置灶具。
3.未使用专用的液化气或二甲醚燃器具。
其他 软管连接未使用卡箍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