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火炉镇位于世界自然遗产地重庆市武隆区东北部,幅员面积179.6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居),总人口3.28万元,是东北片区的经济文化中心。火炉镇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乡村和谐。
(二)单位构成。2018年纳入本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政府下设11个办室,其中行政机构6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建设管理与环保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事业机构5个,分别为财政所、文化广播体育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市政执法大队。单位财政供养人员 67人,其中:人大1人,政府19人,共产党6人,群团1人,计生3人,财政所6人,文化5人,社保3人,城管5人,农业18人。
二、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4.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78万元,比2017年增加12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89万元,比2017年增加4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乡镇临聘人员工资纳入预算、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9.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提高村社干部待遇。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财政上年部门结转资金642.82万元,为农业项目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1.65万元,比2017年减少1.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12万元,比2017年减少0.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5万元,比2017年减少0.4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乡镇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9.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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