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17159/2023-00013
  • [ 发文字号 ]
  • 火炉府发〔2023〕93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火炉镇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火炉镇电力、通讯线路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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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机关各内设机构、镇辖各单位: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市供用电条例》《通信设施防护条例》规定,按照电力、通讯线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将《火炉镇电力、通讯线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火炉镇电力、通讯线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电力、通讯线路是电力、通讯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镇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能源保障的重要载体。电力、通讯线路保护区内的树、竹等植物生长超高,一旦与电力、通讯线路发生钩挂、碰撞,轻则造成线路短路、中断供电、网络不通,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可靠用电、用网、通话,重则会造成火灾或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甚至会导致电网安全事故。各办所、村(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电力、通讯线路通道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开展电力、通讯线路通道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对全镇范围内危及电力、通讯线路安全的树、竹等障碍进行清除,确保电力、通讯线路安全,增强居民电力、通讯设施保护意识,建立电力、通讯设施保护长效机制,确保全镇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安全可靠用电、用网、通话。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牵头单位:镇经发办

组织实施单位:各村(居)、火炉供电所、电信火炉分公司、移动火炉分公司、联通火炉分公司、广电火炉分公司。

责任分工:

镇经发办: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进行部署安排;指导各村、社区和电力、通讯线路产权人对电力、通讯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通讯线路安全的树、竹等隐患的修剪、砍伐;妥善处理电力、通讯设施保护区内树、竹等隐患的修剪和砍伐相关协调事宜;对各村清障困难进行收集并作统一部署安排;加强对保护电力、通讯线路安全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意识,形成确保电力、通讯线路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村(居)、火炉供电所、电信火炉分公司、移动火炉分公司、联通火炉分公司、广电火炉分公司:负责辖区内危及电力、通讯线路安全的树、竹等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对摸排出来的隐患及时报镇经发办张金礼处汇总,由镇经发办会同辖区供电所、各通信公司统一部署安排清除隐患。

三、整治步骤与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利用各村院坝会、党员会等会议,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市供用电条例》《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法》《通信设施防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自查整治阶段(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各通信公司对辖区范围内的危及电力、通讯线路的情况进行摸排,并对危及电力、通讯线路设施安全的树、竹等障碍进行逐一清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30日)镇经发办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专项治理不力、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集中整治措施

(一)电力、通讯线路保护区内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通讯线路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也不得修建构(建)筑物。

(二)电力、通讯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通讯线路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通信设施防护条例》等法规标准,采取树竹砍伐、修枝、换耕换植等措施,全面消除电力、通讯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等级距离标准的各类隐患,特别是通过林区时应强化协调,砍伐出通道。

(三)电线、网线、电话线很多线路杂乱无章,很多电线杆线路施工不规范,导致线路布设形象差,部分电线杆在架设时为图方便,直接在农村公路边架设,为今后农村公路改建、扩宽带来很大阻力,也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由镇经发办会同辖区供电所、各通信公司统一安排部署规范线路,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本次电力、通讯线路通道专项整治不补偿青苗、林木等费用。新建、改建或扩建电线、网线、电话线设施,需要砍伐林木、竹子等植物,电力建设单位、通信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赔偿。

(五)各村(居)落实电力、通讯协管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危及电力、通讯线路安全的隐患,电力、通讯线路保护区内树木、竹子的所有者或管辖单位(人)在树木、竹子危及电力、通讯线路安全时,应自行进行移栽,不能移栽的由其自行修剪或砍伐,若不自行修剪或砍伐的报送到镇经发办,由镇经发办会同辖区供电所、各通信公司统一安排部署,由辖区供电所、各通信公司组织专人配合修剪或砍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创建安全用电示范镇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内危及电力线路的树、竹等障碍整治方案,实施专人负责,做到精心组织,逐项排查,不缺一处,不漏一项,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二)精心梳理,密切配合。辖区供电所、各通信公司摸清辖区内危及电力、通讯线路安全的树、竹隐患,落实专人砍伐、清理,确保此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搞好宣传,发动群众。要抓好电力、网络线路、通信线路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电力、网络线路、通信线路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家喻户晓,让广大用电、用网、客户自觉参与到这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中来,确保电力和通讯设施运行安全。

(四)形成常态,巩固成果。镇经发办、辖区供电所、各通信公司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活动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保护电力、通讯线路廊道的新机制、新举措。电力、通讯线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化。


附件下载:

火炉府发〔2023〕93号关于印发《火炉镇电力、通讯线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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