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7159/2021-00043 | [ 发文字号 ] | 火炉府发〔2021〕67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火炉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9-30 |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行分段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镇辖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武隆区创建2021—2023年度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宣临时〔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实行分段责任制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市政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清洁、绿化整齐美观、市容环境整洁、广告设置规范、交通秩序通畅”的城市道路标准,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分工,积极协助配合全区开展相关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沿路街区和居民群众,落实长效措施,协调解决各类相关问题,为提升我镇的整体环境面貌,打造整治有序、美观靓丽的场镇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武隆区创建2021—2023年度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宣临时〔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实施方案标准要求,在全镇组织开展讲文明、讲秩序宣传教育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每周以照片、信息的形式上报镇文旅服务中心。具体任务如下:
(一)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教育活动
1.9月起长期坚持,各单位做好各自己辖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使群众深入了解创建文明城市和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等。(各单位牵头)
2.10月,由镇政府首次统一组织镇辖各单位,对场镇的沿街商铺和居民上门逐一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折页、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镇文旅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9月起长期坚持,每周第一个逢场天上午9:00组织志愿者2-6名对场镇进行文明巡查劝导。主要是对乱穿马路、乱扔垃圾、车辆乱停放、随口吐痰、不文明言语、在公共场合吸烟、大声喧哗、不爱护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和制止。(向前村和社区轮流牵头,各单位派人参加)
(三)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
1.督促场镇(区域)内沿街个体经营业主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如发现沿路设施破坏、绿化带破损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火炉居委)
2.积极参与场镇(区域)各类问题的整治。积极参与镇政府组织的各项整治行动,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抓好重点问题的整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配合解决一些街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镇辖各单位)
3.每月底,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镇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清理主次街道、建筑工地、背街小巷的陈旧垃圾,墙体电杆牛皮癣等“双清”专项行动。(镇辖各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分段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分段负责制工作落实,我镇成立分段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镇辖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文旅服务中心,由杨军任办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动员引导。深入做好分段责任制工作,是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办公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情,动员引导本办室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身体力行,积极参与分段责任制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加强信息宣传。各办公室、各单位,特别是牵头办室在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文明巡查和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后,要及时将有关信息、现场巡查的照片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梳理后将有关信息和照片等资料报送区文明办。同时,利用武隆区网站、武隆区融媒体中心公众微信号等,加强我镇分段责任制工作推进落实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火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分段责任制工作表(略)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