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17159/2021-00042 | [ 发文字号 ] | 火炉府发〔2021〕68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火炉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9-30 |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各林场,重庆市武隆区呐溪沟股份合作社: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武隆林发〔2021〕1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近期气温回升明显,连晴时间较多,时值秋收季节,农事用火增多,加之秋冬季较为干燥,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因此,各村民委员会、林场及重庆市武隆区呐溪沟股份合作社要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杜绝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将责人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保障国庆期间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
二、强化宣传,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将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宣传到户,通过宣传车、宣传标语、院坝会、广播、微信等方式多元化宣传。同时,国庆期间旅游人员增加,呐溪原乡景点应强化景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进入景点的游客进行宣传和提醒,并扫码进入景点,同时增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循环播放森林防火宣传音频,切实增强游客森林防火意识,从源头上消除人为引森林火灾隐患。
三、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加强隐患排查。一是加强对辖区内老人、小孩、智力障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控,落实监护人责任。二是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火种进山,做好进山入林登记工作,护林人员加强巡护力度及密度,野外用火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三是加强对辖林区内及林缘易燃易爆品仓库、加油站、输油电线路、工矿企业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四是强化重点林区、火灾易发区、森林火灾历史发生区进行排查,加强人员巡护值守,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将森林火灾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值班值守,应急储备。一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发生突发情况时信息通畅。二是各应急队伍必须在岗在位,做好扑火应急准备。三是各村护林员以及林场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日常安排,在岗在位开展林区巡护,杜绝出现漏岗、脱岗现象,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哨卡应保障有人值守,并做好进山入林登记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