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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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6190/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浩口乡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乡人民政府,单位的主要职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促进经济增长,组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社会管理和协助上级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文体、计生、财政、民政、司法、社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乡村和谐。

(二)单位构成。2023年,纳入本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预算管理级次为乡镇级。我乡内设办室9个,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我乡下设事业单位7个,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7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3.65万元,上年结转92.31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471.65万元,主要是由于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73.65万元,2022年情况对比,同比增长47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69.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4.85万元,医疗卫生47.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48万元,农林水事务614.83万元,住房保障78.43万元其他支出92.31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471.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1.9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59.67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3.65万元,含上年结转92.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65万元,比2022年增加47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98万元,比2022年增加111.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结转基本支出92.31万元,单位2023年实际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24.67万元,比2022年增加460.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环境保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浩口乡政府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保持一致。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10.2万元,2022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2022增加0.2万元,原因是因为公务车年限过长,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乡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压减经费支出,强化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严格管控公务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数等,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7.34万元,比上年增加77.3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结转收入增加,在职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均设置绩效目标管理,5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1.12万元。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我乡实施的项目具体设置,将严格审核资金投入比例,合理制定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尽最大限度完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并保持可持续影响,争取达到满意度指标百分之百。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狄 联系方式:023-77745016

附件: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表


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


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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