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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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乡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政府现下设9个办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我乡下设事业单位7个,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19〕29号)和《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乡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19〕31号)规定,浩口乡综合办室机构调整为9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四)实有人员
    浩口乡财政供给人口41人,行政单位在职20人(工勤2人)。其中:人大1人,政府机关14人,共产党5人。事业单位在职21人。其中:农业服务中心4人,社保所2人,文化站2人,财政所3人,林业站2人,畜牧站4人,退役军人事务站2人,综合执法大队2人。
     二、2020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9万元,其中上年项目结转385万元。比2019年减少4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万元,比2019年907.55万元增加13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增长部分,离退休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体检费,伙食费等。上述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以及各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19年减少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相较降低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浩口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因此公务接待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进一步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乡镇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7.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事项。
  (三)上年结转结余。2019年底结转385万元,为项目结转资金,根据项目类容安排用于扶贫项目建设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浩口乡有公务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另浩口乡有清洁卫生车辆1辆。2020年无购置车辆计划。
     (五)目标绩效根据2020年上级部门下达我乡实施项目具体设置。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罗狄,联系电话:023-77745016    1871644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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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口乡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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