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机关各办室(站、所、中心):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武隆城管发〔2022〕7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武隆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农村环境卫生)计划的通知》(武隆城管发〔2022〕7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有序推进切实做好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浩口乡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浩口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方案
2.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评分标准(试行)
重庆市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汪胜辉;电话:023-77745000)
浩口乡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根据武隆区城市管理局任务要求,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有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一是完成浩口乡场镇生活垃圾分类升级改造;二是完成三汇村、何家村、浩口村3个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保证通过市级合格验收。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宣传,加强引导,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1. 各村及各单位企业要利用专栏、会议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 广大党员、干部、代表、各单位员工要以身作则自觉搞好生活垃圾分类,引领带动周边居民主动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及早谋划,及时安排,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1. 浩口场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目前浩口场镇已经建有垃圾分类投放6处,分类垃圾桶配备齐全,但是群众意识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浩口场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增设分类垃圾投放处;二是加强宣传,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气氛,做固定宣传标语。三是采购分类垃圾桶3组(12个240L),并布置在场镇合理位置,便于垃圾车及时收运。
2. 三汇村、何家村、浩口村三个村要继续按区乡两级垃圾分类方案和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 3个生活垃圾示范村要及时启动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并按《浩口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实施设方案》(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和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评分标准(试行)》要求和标准落实好相关措施(详见附件2),做好相关资料和照片的收集整理,确保通过市级验收,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
4. 同时购置完善非示范村的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并开展好清扫保洁工作。
(三)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共同参与,切实做好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1. 广泛发动各单位企业要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代替产品的使用,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2. 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推动旅社、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菜打包服务。
3.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宣传活动,着力推进垃圾分类教育培训进社区、进村组,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4.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垃圾分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5. 村支两委高度重视群众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入户走访等形式向村民宣传相关垃圾分类知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营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落实措施,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1. 引导各单位企业、群众对产生的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鼓励各单位企业、群众主动收集可回收物如纸板、塑料瓶等进行回收处理。
2. 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3. 狠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标准图集》,设置统一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4. 根据区上设施建设统筹情况,及时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
5. 鼓励各单位企业、群众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处理。
(五)加强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1. 乡规建环保办要与相关部门一起,结合人居环境考核机制等制度,加大对生活垃圾督促检查的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对三汇村、何家村、浩口村及场镇相关区域进行垃圾分类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检查机制。
2.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充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层力量,各村居及单位企业要明确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分类工作。
3. 按《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乡上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表扬和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机构,加强责任领导
乡上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卫世兵 乡长
副组长:伍 曦 副乡长
成 员:汪胜辉 建环办主任
陈华阳 建环办工作人员
龚俊刚 建环办工作人员
田昊玙 建环办工作人员
牟元洪 三汇村驻村书记
代 兵 何家村驻村书记
瞿雪松 浩口村驻村书记
冉龙成 三汇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余祖合 何家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李忠明 浩口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建环办,由汪胜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华阳同志负责日常办公事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各村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层层落实责任。
(二)统一筹措,加大投入。乡财政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多方筹措,统一安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
(三)加强监督,强化考核。乡建环办和相关办室要加强对各村及单位的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
附件1
浩口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武隆城管发〔2022〕73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武隆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农村环境卫生)计划的通知》(武隆城管发〔2022〕7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有序推进切实做好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垃圾分类“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采取积极稳妥、切合实际、示范先行的措施,逐步开展并实现我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配置分类收集设施。在各村活动室建设宣传专栏1块(内容要结合本村村规民约)、固定宣传标语1幅、厨余垃圾池1个、资源回收点1个(含分类办法、相关制度等上墙资料)、240L垃圾桶100个、20L户用桶50个、垃圾分类亭19个(其中按市上标准镀锌分类亭3个、其余用砖规范10个),宣传活动每季度1次。
(二)建立分类回收体系。各示范村资源回收点采取定期收购和入户收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回收垃圾的有序回收,做到及时回收,村上做好相应台账。
(三)组织实施分类处置。
1.厨余垃圾(厨余垃圾、泥土尘灰、植物枝叶等)。该类垃圾运至该村厨余垃圾池进行堆肥;对于偏远散居农户,则自行沤肥处理;对于有沼气池的农户,可混合畜粪发酵产沼气,再次利用。
2.可回收垃圾(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该类垃圾通过分类后由村、乡再生资源回收点进行回收处理。
3.有害垃圾(灯管、废油漆桶、废弃药品、废电池等)。该类垃圾由乡上统一交到区级相关部门处理。
4.其他垃圾(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该类生活垃圾按照现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进行处理。
(四)建立垃圾分类回收队伍。示范村配置资源回收点管理员1名,本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由各农业社社长担任,并组织公益岗位人员共同参与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卫生保洁工作。
(五)考核奖励机制。村支两委将定期对农户垃圾分类情况和房前屋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同时结合公序良俗评比工作给予相应的物资奖励,以此增强农户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经费安排
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收集设施、宣传设施、回收点建设等相关费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方案确定及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
讨论研究并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全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动员会。深入各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倡议,提高群众知晓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至6月10日前)。
根据建设方案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组织回收可回收物等相关工作,同时收集整理相关图片资料。
第三阶段:验收评估阶段(2022年6月10日至6月30日)。一是对照验收标准进行查漏补缺;二是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上报乡规建环保办;三是迎接上级验收评估,并确保通过验收。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并形成长效机制阶段(7月1日起)。一是总结工作情况;二是结合验收情况进行整改提高;三是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是改善人居环境重要抓手和载体。广大干部和各人民群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二)落实政策,资金保障。乡政府负责筹集相关资金,各村及各农业社要配合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全民参与。源头分类是垃圾分类处理的关键,加大对垃圾分类处理意义的宣传,熟悉垃圾分类的要求,促使老百姓认识和接受垃圾分类工作并主动参与,做好源头管理,确保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监督,强化考核。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乡三个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2
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评分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得分标准 |
评价 方法 |
组织推进(15分) |
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组织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组织推进示范工作(5分) |
¨区县、乡镇均有组织领导机构,行政村明确有专人负责落实。5分 ¨区县有组织领导机构,行政村明确有专人负责落实。3分 ¨区县有组织领导机构。2分 ¨无。0分 |
查看 资料 |
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相关计划或方案(5分) |
¨有专项计划或方案。5分 ¨相关计划或方案中含有示范村建设内容。3分 ¨无。0分 | ||
会议专题部署(5分) |
¨召开村级或村民小组会议部署推动分类示范工作。5分 ¨未召开。0分 | ||
长效机制(15分) |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10分) |
¨有上级或本级资金保障,资金使用合规、合理。10分 ¨有上级或本级资金保障。8分 ¨无资金保障。0分 |
查看资料、现场询问 |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5分) |
¨区县或乡镇建立了示范村监督检查机制,并实地督促指导示范村建设工作。5分 ¨区县或乡镇建立了示范村监督检查机制。3分 ¨未建立。0分 | ||
技术方法(25分) |
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完备(4分) |
¨分类收集设施覆盖90%以上的组(社、队)。4分 ¨分类收集设施覆盖70—89%的组(社、队)。3分 ¨分类收集设施覆盖50—69%的组(社、队)。2分 ¨分类收集设施覆盖49%以下的组(社、队)。0分 |
现场查看、现场询问 |
分类收集点设置合理(4分) |
¨有分类收集点,设置地点适宜;收集点中的垃圾分类桶配置合理,方便群众投放垃圾。4分 ¨有分类收集点,设置地点基本适宜;收集点中的分类桶基本合理。3分 ¨有分类收集点。1分 ¨无分类收集点。0分 | ||
分类收集设施设置符合规范(4分) |
¨分类收集设施颜色、标志标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4分 ¨分类收集设施有颜色、标志标识区分,但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2分 ¨分类收集设施无颜色、标志标识区分。0分 | ||
建立可回收物收运体系(4分) |
¨有可回收物回收渠道,村民知晓并使用回收渠道处理可回收物。4分 ¨有可回收物回收渠道。2分 ¨无。0分 | ||
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体系(4分) |
¨有就地处理(或外运处理)厨余垃圾的方法、措施,方法、措施合理、符合当地实情,并被村民广泛接受。4分 ¨有就地处理(或外运处理)厨余垃圾的方法、措施,但处理效果不明显,村民接受度不高。2分 ¨无。0分 | ||
建立其他垃圾收运体系(4分) |
¨其他垃圾以“户集、村收、镇(乡)转运、区域处理”模式进行收运处理。4分 ¨其他垃圾未按“户集、村收、镇(乡)转运、区域处理”模式进行收运处理。0分 |
||
有害垃圾有效收运(1分) |
¨将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并有相应的有害垃圾储存、运输方法和管理措施的。1分 ¨将有害垃圾归入其他垃圾进行收运的。1分 ¨将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但没有相应的有害垃圾储存、运输方法和管理措施的。0分 | ||
宣传教育(20分) |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8分) |
¨开展了教育培训,村干部、村党员、村保洁人员熟练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村民知晓垃圾分类常识。8分 ¨开展了教育培训,村干部、村党员、村保洁人员掌握一定垃圾分类知识,村民知晓垃圾分类常识。6分 ¨开展了教育培训,村干部、村党员、村保洁人员、村民知晓垃圾分类常识。4分 ¨未开展教育培训。0分 |
查看资料、现 场查看现场询问、问 卷调查 |
有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村规民约或环境卫生公约(3分) |
¨村规民约或环境卫生公约的内容中有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内容。3分 ¨没有相关内容。0分 | ||
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5分) |
¨村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语等较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5分 ¨村内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语等,营造有一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3分 ¨没有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0分 | ||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4分) |
¨宣传活动经常,形式多样。 4分 ¨开展了宣传活动。2分 ¨未开展宣传活动。0分 | ||
示范成效(25分) |
示范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15分) |
¨该指标体现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满分15分,采取扣分制进行打分,分值扣完为止。 ¨扣分项目:《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城市日常管理工作考评系列标准的通知》(渝城综管办〔2021〕2号)文件中第三方考核评分标准中的“农村环境卫生”考评项目。 ¨扣分标准:上述文件中问题对应项扣分分值乘以系数10。 |
现场 查看 |
村民接受垃圾分类方法和做法(5分) |
¨接受方法和做法,比例为80%以上。5分 ¨接受方法和做法,比例为60~79%。3分 ¨接受方法和做法,比例为50~59%。2分 ¨接受方法和做法,比例为49%以下。0分 |
现场询问、问卷调查 | |
示范经验是否值得推广(5分) |
¨分类效果好,值得在全市推广。5分 ¨分类效果较好,值得在本区县推广。4分 ¨分类效果一般,尚不具备推广条件的。2分 ¨分类方法(做法)不切实际,不值得推广。0分 |
专家 评价 |
结果运用:
1. 评价得分85~100分,命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
2. 评价得分60~84分,保留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资格;
3. 评价得分59分以下,取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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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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