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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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0157622E/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芙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芙蓉街道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街道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关于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武司法发〔2019〕38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现将《芙蓉街道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7日

芙蓉街道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关于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武司法发〔2019〕38号)文件精神,街道结合实际,拟定2021年芙蓉街道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方案。

一、创建意义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党建为核心,以自治建设为基础,法治建设为保障,德治建设为支撑,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二、目标任务

总目标任务:2021年街道完成100%的村(社区)达标建设任务。一是芙蓉街道2019年完成了堰塘村、东山村的创建,中兴村复核,二是2020年完成了黄金村、三坪村、柏杨村的创建,三是2021年拟建5个社区3个村:中鱼村、青吉村、石龙村、芙蓉西路社区、芙蓉中路社区、芙蓉东路社区、南溪社区、中嘴社区。

三、创建要求

总要求:以抓“楼栋”(院落)创建,促社区民主法治“三治”创建。

(一)“三治”楼栋(院落)创建

1.拟定一个名称。叫“法治楼栋(院落)”、“法德楼栋(院落)”、“善治楼栋(院落)”、“和谐楼栋(院落)”、“道义楼栋(院落)”、“德孝楼栋”(院落)等。

2.醒目标志。在廊道、亭台等处立标志。

3.推选一领头人(楼栋长、院长)。老党员、贤士、退休干部、社会工作者等,政治可靠,品德服众,带领居民,不拿酬劳的可以做领头人。

4.商议一套办法。召集楼栋(院落)居民共同协商,共同办理,共同监督。

有楼栋栋规(院约)。约定三五条可操作事宜,家庭卫生自家打扫、保持公共设施完整、公共区域干净、邻里和睦等。

有楼栋(院落)调事。邻里、家庭闹矛盾,领头人随时召集双方,劝一劝,说一说,让一让,笑一哈,化一事。如遇疑难矛盾,领头人及时通知对接干部、调解专家、律师等到场帮助调解。充分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结合作用。上级有什么好政策,国家有什么幸福事,召集大家坐一坐,讲一讲,吹一吹。小区、社区需要搞什么公益事业,大家议一议,谈一谈。

设置一处“礼让亭”。有条件的小区(院落)平时聚集人多的地方设置,命名为《***礼让亭》(前面可冠地名)。居民说事议事,调解纠纷,热闹聊天的地方。

(二)社区民主法治“三治”创建

1.激发“自治”活力,提升社会治理内生力。大力推广社区民主恳谈会、社区居民议事会、民情沟通日、居民票决制、居民说事等民主自治形式,依法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1)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办法,公开选举过程,严格选举纪律。

(2)加强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创建社区居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参与权和知情权。

(3)增强民主决策参与。对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积极征询居民代表、党代表、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

(4)强化民主管理。严格执行自治章程、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支出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流程。

(5)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推行社区事务阳光工程,制定“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务、政务、财务分项目分类别列入监督内容,并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深入推进村(社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提高村(社区)居民法治素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辖区居民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等。一是阵地建设,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室、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为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场所;二是“法治人才工程”,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等评选,为建设工作打造一支良好的人才队伍;三是“法治惠民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常态化法治文艺表演、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

3.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提升村(社区)德治水平。深入挖掘道德典型、法治典故等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德治宣传。广泛开展睦邻节活动,倡导文明礼让、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社会新风尚。组织“重家庭、立家训、传家风”活动,大力建设“好家风”。充分利用新时代宣讲所、宣传阵地、图书室角等途径,开展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过节、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的教育引导。

(1)开展道德评议活动。组建“党建+冶理”的道德评议队伍,发挥党员干部、居民组长、群众代表及其他德高望重群众作用,依托道德讲堂、道德评议等形式,鼓励群众通过道德评判参与乡村事务、邻里纠纷等事务。将基层道德规范激励惩罚机制融入村规民约中,建立“道德红黑榜”,定期对本村(社区)遵守道德规范的典型进行褒奖,对违反者行为予以曝光,并在享受集体资源、评比争先、参加集体活动等方面给予必要约束。

(2)开展“有礼”“最美”评选活动。深化万名党员“亮身份、立家规、晒承诺、赛业绩”活动,引领带动千家万户把家风家训“立”起来、“亮”出来、“传”下去,在言传身教中潜移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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