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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0157622E/2020-011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芙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0-12-30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规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及积分兑换 超市建设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规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及积分兑换

超市建设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规范我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有关配置和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文明实践活动的开展,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对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及积分兑换超市基本要求进行规范,请各村、社区结合实际,按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建设和运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标准

按照有阵地、有标识、有人员、有队伍、有项目、有制度、有保障、有成效等“八个有”标准,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一)有活动阵地。各村、社区均需整合一个相对固定场所作为集中实践活动的阵地,配置远程网络教学等常用设备。

(二)有统一标识。在适当位置悬挂“XXX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牌子。

(三)有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

(四)有志愿队伍。广泛动员和运用社会力量,专兼结合推进、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分层次举办培训,不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五)有活动项目。围绕“政策理论宣讲、教育服务、科技科普宣传、文化旅游服务、卫生健康体育服务、法律服务、媒体宣传、扶贫帮困”等项目制定“菜单”,群众“点单”,志愿者“接单”,精心策划志愿服务内容。

(六)有工作制度。建立活动开展、队伍建设、场所维护、资料管理、效果评估等制度,制度张贴上墙、编印成册。

(七)有经费保障。列出专项经费,充分保障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运转、人员培训、授课补助、志愿者人身保险、交通补贴、生活补助等。

(八)有实践成效。通过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发挥教育引导、以文化人,成风化俗、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本配置

(一)一块标牌

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门口悬挂一块标牌,标牌上统一印制名称。文明实践站悬挂: XXX(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二)两个展板

采取群众便于了解的方式,在户外适当位置设置活动安排公告栏、活动开展宣传栏。

1.活动安排公开栏。发布文明实践活动月计划、周计划等活动安排。

2.活动开展宣传栏。宣传展示文明实践政策规定、活动成效、典型事迹等。

(三)三个图表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内设置3个图表:组织架构图、工作流程图、所站分布图。

1.组织架构图。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架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小队架构。

2.工作流程图。展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需求采集、项目策划、志愿者招募、项目实施等工作流程。

3.所站分布图。展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建设分布情况。

(四)四个特色板块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内配置4个特色板块:制度板块、项目板块、风采板块、荣誉板块。

1.制度板块。展示文明实践工作有关的制度机制。

2.项目板块。展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重点项目。

3.风采板块。展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风采等。

4.荣誉板块。展示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方面获得的荣誉。

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文明实践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抓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建立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小队,抓好志愿服务岗前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意识、服务水平。

(三)收集群众需求,策划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结合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安排的项目,制定活动计划。

(四)提供文明实践活动必要的场地、设备等支持,协调有关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好活动。

(五)督促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做好服务时长、服务评价等信息记录工作。

(六)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的作用。

(七)做好保障工作,探索行之有效的嘉许激励措施,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文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制度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是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工程,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站长,村(社区)副书记担任副站长,牵头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要建立工作机构,有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成人员名单。

(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是宣传普及党的科学理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要整合“七大”平台,形成固定的实践活动场所,围绕“十讲十让”实践主题,突出文明实践功能,实现“一个站场,一个主题,多种使用”。

(三)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承接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的活动安排,每月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确定1-2个主题,至少开展1次集中文明实践活动,发挥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服务群众的作用。

(四)成立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着眼村(社区)实际,注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教育群众”的原则,满足群众需求,实践工作做到喜闻乐见。

(五)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及时传播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及先进模范典型人物事迹,文明实践活动志愿者要在“首时间”和“零距离”宣讲。

(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场地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群众感受新时代、新目标、新形势、新思想的第一课堂。

(七)村(社区)党组织要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活动开展提供条件,给予必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八)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做好活动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定期进行小结和信息报道,注重资料的齐全完整,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五、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小队工作职责

(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小队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

(二)建立队伍培训、服务记录、嘉许激励、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

(三)收集汇总本辖区群众的活动需求,策划辖区内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承接总队和分队等重点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四)抓好文明实践工作骨干、志愿者骨干的业务培训,提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统筹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五)规范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流程,组织志愿者扎实有效开展活动。

(六)做好保障和激励工作,按照《重庆市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志愿者嘉许激励工作。

六、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建设办理办法

(一)统一规范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统一称谓:武隆区芙蓉街道**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各村(社区)原有的垃圾兑换银行、道德积分兑换点、文明积分管理办法等均归并到文明实践积分兑换,不再保留其称谓。

(二)适用对象

文明实践积分适用于在本行政村(社区)生产生活的群众,包括辖区户籍人口和在本辖区常住的外来群众(以户口本和暂住证为依据)。

(三)责任划分

各文明实践站(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是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的设立,做好积分的记录、审核、公示、运用等运行管理工作。芙蓉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有督促把关责任。辖区群众具有监督责任,享有监督权利。

(四)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会议学习类。如“学习强国”平台的运用、参加村(社区)组织的群众大会、宣讲会、集中学习、农技培训、文化活动等各类会议和活动,不迟到早退,遵守会场纪律,积极发表意见等。

2. 环境卫生类。如注重庭院卫生、个人卫生、公共卫生,注重健康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3. 传统美德类。如孝老爱亲、尊师敬长、团结友爱、立志勤学、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勤劳节俭、敬业尽责、清正廉洁、爱国爱家等。

4. 遵纪守法类。如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做违法的事,善于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维护权益,遇到坏人坏事敢于挺身而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单位、行业纪律和规范、倡导公序良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建豪华墓、不整无事酒、不大操大办等。

5. 公益行动类。如积极支持村(社区)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积极防病防疫,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设施安全,重大情况立即报告等。

各村(社区)原有的垃圾兑换、道德积分兑换的相关成熟管用的内容,应同时纳入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积分内容。

(五)扣分机制

各村(社区)积极探索扣分管理机制,针对村(居)民有以下行为实行扣分:

1.有违反村规民约和违纪违法行为的;

2.有不文明、不诚信等方面记录的;

3.有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等不孝善行为的;

4.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行为的;

5.文明实践积分过程中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的;

6.其他扣分的情况。

(六)积分管理

1.以家庭为单位,建立积分账户。每个家庭成员的积分情况纳入家庭积分账户统一计算、管理和使用。

2.家庭积分账户积分情况实行“月公示、季考评(兑现)、年表扬(曝光)”。

3.本着简便易行、便于定性或举证原则,各文明实践站科学设定积分指标体系,根据不同的积分内容,既可侧重正面激励进行加分,也可侧重负面约束进行扣分,也可加分扣分同时进行。

4.积分的收集记录渠道,分为个人申报、他人举荐和集体推荐等3种方式。除明显可见的情形外,均应当有佐证资料或见证人。积分行为获得认定后,原则上应当场记录并公布分值。

5.各文明实践站应发挥乡贤、先进典型人物的作用,组织德高望重的相关人员,组建积分评定小组,定期对本辖区群众积分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审核。

6.积分记录经评议、审核后,通过辖区内的宣传公示栏、农村广播“村村响”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查询、申诉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汇总计入家庭积分账户。

7.群众在原垃圾兑换超市、道德积分兑换超市获得的积分值,应根据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的分值体系进行核算后,予以结转。结转分值应进行公示。

8.芙蓉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对各村(社区)文明实践站的积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积分真实准确情况进行抽查。

七、积分运用

(一)文明实践积分只限本户人口使用,不得转借其他家庭及其成员。家庭成员可凭家庭积分按照10分折合人民币1.2元的标准,在村(社区)积分兑换超市兑换日用品、农资等实物,或享受相应惠民待遇。

(二)家庭积分可作为参与评优评先的依据,参与评优评先的总积分不受积分兑换“支取”影响。家庭账户积分被扣减至一定程度的,村(居)委会可视情况暂停其评优评先资格,列入黑名单,村(社区)实践站应向上级报备,并全村公示。

(三)积分弄虚作假的,对涉及人员公开曝光,取消当次积分资格,并在辖区内通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是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有力抓手,各村(社区)文明实践站应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制度设计,严格运行管理,严肃纪律要求,强化公示公开和宣传引导。

(二)务实求效。本意见仅作参考指导,各实践站应认真调研,就积分内容、分值体系、积分运用等各方面内容广泛征求辖区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接地气、可操作。

(三)强化保障。各村(社区)可以从集体经济收入中拨付一部分予以保障;鼓励社会各界对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进行捐助,倡导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公益活动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积极创新。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兑换超市是一项创新工作。鼓励各实践站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鼓励形成特色亮点和工作经验,确保达到引导群众参与、形成价值导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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