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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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0157622E/2020-010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芙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芙蓉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特殊群体洪涝灾害临灾转移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对口帮扶救助,确保防汛应急救援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按照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特殊群体洪涝灾害临灾转移工作机制的通知》(渝汛办〔202011号)、《关于建立特殊群体洪涝灾害临灾转移工作机制》(武隆汛指办发〔20209号)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在各村(居)委建立特殊群体洪涝灾害临灾转移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特殊群体逐户开展排查

以村(居)委为单位,对辖区内受防洪标准洪水、山洪、内涝等影响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逐一进行排查登记。村(居)委构建特殊群体防汛转移工作组,明确转移责任人,并以户为单位确定至少一名包户转移对接责任人,明确转移路线、安置区。

二、建立村(居)转移台账清单

由村(居)委负责建立特殊群体临灾转移责任台账,按照附件1要求明确特殊群体人员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和转移对接责任人名单、联系方式、转移工作要求等信息,并报街道备案留存。各村(居)委要组织转移对接责任人平时定期上门与所对接的联系户沟通,并每年汛前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确保临灾时能及时有效对接和转移。各村(居)委负责制作防汛转移责任包户明白卡,并安装于居民住宅醒目处。

三、构建转移网格化体系

各村(居)委要落实好转移对接机制,加强对接工作检查。街道以联系村(居)委领导牵头,挂点驻村的干部或第一书记平时具体指导所联系村(居)委的转移对接工作,临灾时要督导转移对接工作切实到位。临灾和救援时,街道统筹调配力量和装备,及时做好灾害风险高、特殊群体人数多等重点区域的人员转移工作。

四、建立临灾转移启动机制

各村(居)委要结合辖区内实际及各类应急预案、方案,建立与应急、水利、气象等预警信号相挂钩的转移启动机制,明确临灾前人员转移对接的启动时机。要充分发挥山洪灾害自动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作用,为启动临灾转移机制提供依据;要畅通预警信息和转移指令发布接收渠道,确保每次灾害来临前,转移对接责任人能及时主动开展工作、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

请各村(居)对特殊群体的摸排,在618日前全面完成摸排工作,于718日全面完成明白卡安装工作,并将附件1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618日前报送到芙蓉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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