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大洞河乡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大洞河乡 > 工作情况

巡回法庭在大洞河乡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日期:2020-08-27

  

825日上午930分,在大洞河乡政府大会议室,区人民法院白马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老年人起诉子女支付赡养费案件。大洞河乡各村组织群众近100人到庭审现场旁听。

在庭审调解阶段,审判员向诉讼双方及旁听群众清楚诠释了老年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选择与哪个子女一起生活的自由;外嫁的女儿也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即使由他人抚养的子女,也有部分赡养老人的责任。成年子女不只有生活上照顾老人的责任,还有在精神上关照老年的义务。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子女,在听取审判员循循善诱的解说子女赡养相关问题后,各自都认识到之前存在的错误之处,认识到家庭和睦的重要性,都自觉接受了老年人及代理律师提出的赡养费诉讼请求。

老年人赡养问题在多数地区普遍存在,不少老年人和成年子女对向子女索要赡养费及对赡养责任认识,也存在着不少认识误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将于20211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也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所以,老年人在生活困难时,不应抱有将子女告上法庭就是向社会宣告子女不孝这一想法;成年子女也应摒弃儿子给老人养老送终是正份,女儿赡养责任可有可无的想法;成年子女,应尊重老人处理个人财产的意愿,尊重老年人选择与哪个子女生活的自由等权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