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人才资源开发、城乡居民和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认真执行村镇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武隆区大洞河乡人民政府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下设人大、政府机关、计生、党委、财政所、文体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农业服务中心、林业事业机构9个机构。其中政府下设部门有经济发展办、社事办、综治办、党政办等机构,机构设置与去年一致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42.16万元,支出总计1,742.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21万元、增长10.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具体表现在工资上调、差旅费标准提高。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1.6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4.39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6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90.5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0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19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80.77万元,占48.43%;项目支出724.89万元,占51.5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2万元,增长13.50%,主要原因是结转到本年度未完工、未验收结算的项目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39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0.5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0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19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50万元,下降19.32%。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无法在年底进行结算,项目资金未拨付。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2万元,增长13.50%,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无法在年底进行结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59万元,占26.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88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33万元,占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98万元,占3.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农林水支出786.85万元,占55.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50万元,下降29.96%,主要原因是2017年、2018年未完工未验收结算的项目结转到下一年;
(6)住房保障支出30.03万元,占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7)其他支出50.00万元,占3.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0.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88万元,增长18.41%,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新招录三名工作人员及职工工资绩效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7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7万元,增长31.2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上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本年支出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30.8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新增领导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5万元,增长26.83%,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中新增领导因公出国(境)费用,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45万元,主要是用于赴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进行旅游推介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年初未进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我乡今年实施严格的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3.1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今年接受检查指导工作较多,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1,0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9.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76万元,增长673.8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整个商品服务支出费用列在机关运行经费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8年我乡对9个项目展开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82.52万元。我乡今年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9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建设进度符合预期目标,项目资金管理到位,合规合法,过程监管有力,资金效益发挥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2.52万元,执行数为75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6.17%。项目涉及交通、产业发展、节日慰问、乡村旅游等方面,切实解决了百姓出行难、增收方式单一问题,为我乡产业、旅游发展奠定了实质性基础。在评价过程中,针对个别项目支出进度缓慢,未完成年初目标值的问题,我乡已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使项目进度达到序时要求。我乡将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不断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5951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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