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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8422225X9/2020-007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大洞河乡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林业安全工作的通 知

各村、有关单位(办室)

当前正是秋收冬种的大忙季节,又逢“中秋”、“国庆”假农事用火旅游用火增多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点多面广,加上林内可燃物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国庆节期间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一)两节期间,为确保林区安定稳定,各村要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并且要认清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切忌麻痹松懈思想,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不能低估。各村应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村干部包山头工作负责制、值班人员安排表以及火灾扑救预案。    

(二)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农户和每一个山头地块,特别是要层层落实村干部包山头工作负责制,确保各块山头有专人负责。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共同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狠抓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到各村及主要路口巡逻,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标语等宣传工具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在各主要进山路口要悬挂警示标语,派人死看硬守,严禁带火种进山。

三、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一)各村干部、护林员在本辖区范围尤其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和地段,要采取超常规的预防措施,彻底消除各种火险隐患,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

(二)各村应将痴呆人员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通知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确保其不乱点火和用火。

(三)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禁随意用火行为,凡发现野外违章用火者,严厉查处,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表述不妥处理,酿成火灾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村干部、护林员等携带扑火工具进入各主要山场、主要坟山路口,重点部位进行巡山检查,发现烧稻草、进山拜祭祖坟、烧香烧纸应坚决制止并积极扑灭。

、扑火队伍待命

各村组建10-20人的专业扑火队随时待命,人员以中、青年男性为主组成,并强化扑火安全教育,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不准老、弱、病、残、幼、妇女参加扑火,确保扑火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以人为本。

、加强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

各村委会要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防火值班,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密切监视火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值班人员必须按照火灾扑救预案程序及时、快速、准确、妥善地予以处置。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定,确保信息畅通,节假日内每天16:00之前向乡党政办报告当天值班情况。

重庆市武隆区大洞河乡人民政府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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