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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16783/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沧沟乡
[ 成文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关于开展两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

为汲取我区近期多起三轮车、摩托车交通亡人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辖区电动车、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辖区两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进行逐一摸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车概念

电动车是以电力为驱动,以电力为能源的车,是指农村道路广泛行驶的两轮、三轮、四轮以及所谓老所代步车。电动车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主要特征:1、车速不大于20km/h;2、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3、具有良好的脚蹈骑行功能;4、轮胎宽度不大于54mm。电动摩托车又分为电动两轮、电动三轮摩托车以及轻电动便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需要驾驶证,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就和摩托车上路一样需要驾驶证。  

二、明确责任,加强宣传,强化源头管理    

由各村统筹、各村民小组对辖区内的电动二轮、三轮收集统计,具体情况按有牌和无牌统计,于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同时对现有电动车、摩托车车主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内容主要为:1、现有车辆上路行驶有保险、不载人、戴头盔;2、对经销商(卖车)要求即日起卖出车辆必须上牌照,有保险,明确告知买车人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条件,如果买车人因不能办理驾驶证被交通管理部门查处,买车人找他退车时后果自负;3、对目前没车想买车的人宣传现在的两轮、三轮车上户是按摩托车标准,驾驶时必须有驾驶证,能取得驾驶证就去买;不能取得驾驶址就不去买,上路行驶时必须遵守法律相关规定;4、对交通安全意识和各类违法处理情况的宣传。此项交通管理工作将纳入年底对村考核。

三、强化路面检查,严格依法查处

辖区交通管理部门(交警队、派出所、应急办)在上路检查执法中认真履职、从严查处。一、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除法律规定的处罚外,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学习情况如下:第一次被检查到的,1、没有保险的,停车学习半天;2、乘坐人未戴头盔的,停车学习半天,驾驶人未戴头盔的,停车学习1天;3、不按规定载人的,停车学习3天;4、超员的,停车学习3天;5、可以上户未上户的,停车学习3天;6、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处理。第二次被查处的停车学习时间加倍,第三次被查处到的停车学习时间再加倍,以此类推。二、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实行通报到村、社,由村居再次对违法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在村居进行曝光;对多次违法的由村居指定人进行帮扶教育,同时建议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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