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白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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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7842222689/2021-00004 [ 发文字号 ] 白云府发〔2021〕11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白云乡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1-31

关于印发《2021年白云乡人民调解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辖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相关精神,进一步抓好我乡人民调解工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白云乡人民调解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白云乡人民调解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全力打造平安白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将始终坚持从党委政府的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法律先行。在党委、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出台之前,乡调委会应进行充分研究和预测,分析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注重捕捉矛盾纠纷的迹象和苗头,一旦发现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处,把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其反复,从而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二)进一步加强各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网络职能作用。从强化党建引领和服从党组织安排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入手,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改善乡、村调委会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乡、村两级调委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调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随喊随到、灵活机动、调解及时的优点,积极主动协助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自治、法治、德治三结合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文明宜居。

1.村调委会以支部书记为主任,综治专干为副主任,其他村委成员和具备高政治素养的党员为调委会成员。对首次发生的矛盾纠纷必须先由村民小组长进行调解并及时向村委报告。对各村民小组长未能调处成功的纠纷,村委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力量及时跟进解决。经村调委会调处后仍不能成功的纠纷,则及时报告乡调委会,由乡调委会根据纠纷困难程度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

2.乡调委会实行1+X”纠纷调解机制:一是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充实完善以乡长为主任,各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办室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由政法书记任办公室主任二是落实属地属事以及首接首办制度。凡是涉及各相关办室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由各办室牵头组织协调若涉及办室多且情况较为复杂的,则由平安办统筹,联合相关部门和办室共同研究解决三是由司法所牵头组织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全乡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切实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

3.专职调解员必须坚持每月到司法所参加不少于10天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集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纠纷调解能力。全年完成调解矛盾纠纷20件以上(以录入手机人民调解APP系统上报为准)。原则上专职调解员陈云亮负责红色、莲池两个村,专职调解员魏安华负责红星、红云两个村。专职调解员应主动与村委联系,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三)注重人民调解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化和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农村送法进村入社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结合公序良俗工作的开展,积极倡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家风家德,正确处理周边邻里关系,营造良好的村民自治环境。

重庆市武隆区白云乡人民政府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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