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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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01659M/2024-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政务办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管理服务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并贯彻实施区内的对应性政策、制度等。

2. 负责本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相关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流程再造和业务指导,协调指导区级审批权限向基层下放。

3. 负责对本级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的调整、变更、取消、合并、简化,负责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管理。

4. 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政务管理服务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行业规范文件和示范文本的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承担法制宣传、法制建设以及普法教育工作。

5. 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效能督查、绩效考核工作。

6. 负责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工作。

7. 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建设、网审平台运行及管理,推进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服务融合;承担政务服务大厅审批网络、数据库及新媒体的维护及审批信息汇总、上传、发布及网络配置工作。

8. 负责全区综合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资格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和综合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业务工作和招投标行业协会工作。

9. 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依法查处进全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区政务办)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电子政务科、招投标监督科、督查科6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9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收入拨款296.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单位进行剥离,无法同上年比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9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40.6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单位进行剥离,无法同上年比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44万元;项目支出70.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单位进行剥离,无法同上年比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5.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3无增减;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3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3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1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涉及3个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信息反馈渠道及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柯星宇联系方式:023-77820019。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表

      2.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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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重庆市武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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