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进一步完善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贯彻。一是把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单位党组的目标管理。二是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三是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党员会,组织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参加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的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学习。四是及时贯彻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住建系统学习宣传工作。五是多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利用都市广场、人民广场宣传、普法网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制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了重庆剑直律师事务所李永建同志为我委法律顾问,就我委日常工作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审查和起草我委针对专门事项的声明、承诺、保证或公告等文书,构建我委依法行政法制环境。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在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中,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确保决策科学、合法,较好地维护了决策的权威性,有力促进依法决策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坚持依法应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我委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胜诉2件、败诉3件,且全部行政应诉案件均由委领导出庭参加应诉,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四是推进依法审批和一窗办理。我委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大力简化办事程序,有力推进一窗办理和依法审批,极大地提高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办事效率,2024年无行政审批投诉案件。
(四)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特别强化了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落实,加大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政执法责任的追究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协作意识、大局意识。2024年,我委行政执法过错被问责的人员数量为零。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大范围检查与随机抽查、季度抽查、集中检查和常年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对违反建筑市场管理秩序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2024年,我委共查处违法行政案件22件,罚款24.696万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把法治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四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武隆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委作表率。五是利用每月党组中心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六是利用单位的LED屏幕向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时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参加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的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学习。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还欠系统性、规范性;二是由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策的普法宣传力度不够。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普法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主体范围,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从制度上规范促进住房城乡建委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涉及我委房地产征收、建设、开发等领域有关政策使其家喻户晓。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认真执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四是不断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区司法局的行政复议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科室工作人员和委主要领导出庭应诉机制。
特此报告。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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