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领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领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
2.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4.承担市场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利用机动车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从事占道经营活动违法行为。
6.承担水利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8.承担房屋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计、评估机构、造价、欠薪等)、城建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9.承担房地产开发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管理、村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10.承担市政基础设施管网管理、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11.承担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12.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国防动员领域划入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13.承担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14.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5.承担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及调查、处理等工作。
16.承担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18.其他事项。
(1)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查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其他区域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以执法事项清单方式明确。
(2)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与环保、市场监管、交通等领域相关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与公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协商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16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法制科、应急与事故调查科、市政设施执法大队、广告和绿化执法大队、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一大队、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二大队、违法建设执法一大队、违法建设执法二大队、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建筑工程执法大队、房地产管理执法大队、城市房屋管理执法大队、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白马山旅游度假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高铁南站片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我单位核定编制74名,实际在编人员59人,无下属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49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48.07万元,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拨款减少48.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495.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6.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8.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7.8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48.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5.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27万元,比2025年减少4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27万元,比2025年减少48.07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公用经费拨款减少48.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49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49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1.65万元,比上年减少52.76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厉行节约,压缩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我单位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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