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MB15304763/2024-000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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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并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全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执行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实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7.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指导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8.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9.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0.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11.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2.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监督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4.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5.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6.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7.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城市排污、排水防涝工作职责分工。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全区城市、集镇的排污、排水防涝工作;牵头负责城区排污、排水防涝工作。区城管局在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城区露天公共场所、道路桥梁等的排污、排水防涝隐患的巡察排查,及时对接相关部门、所在街道开展相关隐患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集镇的排污、排水防涝工作。仙女山镇政府、区仙管委共同负责仙女山镇城区的排污、排水防涝工作;仙女山镇政府应加强排污、排水防涝隐患的日常巡察排查,牵头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其他园区参照仙女山城区分工管理

(二)单位构成

1.机关单位。我委机关共设8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行政许可科、建筑管理科、基础设施建设科、质量安全科、房屋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0名,实际在编10人;核定机关事业工勤编制2名,实际在编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95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2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934.83万元。收入较2023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预算改革,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往年在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法比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95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8.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99.14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6.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4915.79万元。收入较2023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预算改革,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往年在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法比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43.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4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14万元,收入较2023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预算改革,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往年在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法比较。项目支出25541.98万元,收入较2023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预算改革,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往年在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法比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0万元,2023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预算改革,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往年在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法比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3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预算改革,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往年在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法比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0.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023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预算改革,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起开始独立核算,往年在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法比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均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项目13个,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622.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厚琼

联系方式:023-7772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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