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五是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六是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实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七是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八是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九是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十是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十一是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十二是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十三是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十四是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十五是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十六是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十七是负责人民防空工作,拟订城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十八是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单位构成
1.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我委机关共设8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行政许可科、建筑管理科、基础设施建设科、质量安全科、房屋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2名,实际在编11人;核定机关事业工勤编制2名,实际在编2人。区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核定编制13名,实际在编参公人员6人,机关工勤2人。
2.事业单位。我委下属共4个事业单位:区人防中心、区质安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区城建档案馆。共核定事业编制71名,实际在编6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52.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3.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360.72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一是公廉租住房在建项目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二是全区及白杨坪等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重点工作。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5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国防支出预算2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4.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6737.72万元,农林水支出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292.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360.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4.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206.63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352.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52.83万元,比2022年增加844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13万元,比2022年增加15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口径发生改变有所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594.70万元,比2022年增加8290.46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一是公租住房在建项目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二是全区及白杨坪等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1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3.16万元,比2022年减少5083.84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铁厂坡地块棚户区改造债券)。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0.50万元,比2022年增加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49万元,比2022年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0万元,比2022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防中心1辆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6.37万元,比上年减少10.28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提倡过紧日子,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均设置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26个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594.7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8个,涉及资金15209.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3.16万元(均为上年结转资金,包含2个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 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厚琼 联系方式:023-77725671)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2.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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