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并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全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执行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实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7.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指导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8.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9.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0.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11.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2.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监督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4.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5.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6.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7.负责人民防空工作。拟订城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费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18.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由行政和事业构成,内设机构:
1.办公室(法规科)
2.组织人事科(财务科)
3.行政许可科
4.建筑业管理科(设计与绿色发展科)
5.基础设施建设科(城镇排水管理科)
6.质量安全科(应急管理科)
7.房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
8.村镇建设科
(三)人员情况。
区住房城乡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科室总编制人数93个,其中:行政12个,机关工勤2个,参公事业13个,事业编制66个。实际在职职工92人,其中:行政11人,机关工勤2人,参公9人,事业70人。
(四)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5,321.09万元,支出总计15,321.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9.18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较往年增加项目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及老旧改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6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46.84万元,增长153.1%,主要原因是较往年增加了债券项目资金5005.84万元,老旧改项目资金增加3441万元,污水提质增效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62.4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1,358.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5,321.0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452.09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为增加债券项目资金及城镇老旧改小区项目、污水提质增效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820.59万元,占11.9%;项目支出13,500.50万元,占88.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42.9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对预算指标进行调剂。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21.0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09.18万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较往年增加项目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及老旧改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5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7万元,增长123.9%。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改项目资金,污水提质增效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9.95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老旧改、污水提质增效等项目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58.6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7.5万元,增长92.9%。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及老旧改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1.35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老旧改、污水提质增效等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42.9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对预算指标进行调剂。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3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89.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经费收支管理,压缩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37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7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仙管委、白管委等机构改革划转调入人员、追加调入人员单位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及健康休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91.71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仙管委、白管委等机构改革划转调入人员、追加调入人员单位医疗费。
(4)节能环保支出900.63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63万元,增长137.0%,主要原因是追加污水处置及管网维修维护费等项目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3,340.84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7.41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污水提质增效等项目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109.8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不安全住房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5,623.74万元,占5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26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老旧改等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仙管委、白管委等机构改革划转调入人员、追加调入人员工资、单位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单位医疗费、公积金及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及健康休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0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29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经费收支管理,压缩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0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9.84万元,增长230.2%,主要原因是增加铁厂坡债券项目资金等。本年支出5,00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4.59万元,增长229.1%,主要原因是增加铁厂坡债券项目资金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进一步规范出国(境)活动,2022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91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经费收支管理,压缩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对接、在建项目检查、房地产开发、安全巡查及征地拆迁、污水管网在建及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4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使用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使用等。
公务接待费42.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交流学习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6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2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政策,严控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35批次4,3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8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4万元,下降8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29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部门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未足额划拨,已发生费用未全部支付完成,结转至下年支付(实际下降约为12%),二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经费收支管理,压缩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主要用于人才公寓装饰装修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武隆区污泥运输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8项,涉及资金13493.3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总体评价绩效自评效果良好,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项目,下一年度项目预算将从紧、从严。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曾厚琼 023-77725671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3.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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