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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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304763/2020-016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区住建委)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并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落实全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调控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执行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指导新型建材和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实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和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7.负责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指导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8.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9.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规划。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0.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11.指导村镇建设。贯彻执行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2.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监督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4.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5.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6.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7.负责人民防空工作。拟订城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费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18.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指导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我单位由行政和事业构成: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科室总编制人数95个,其中:行政12个,机关工勤2个,参公事业13个,事业编制68个。实际在职职工76人,其中:行政9人,机关工勤4人,参公6人,事业57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武隆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机构改革情况。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武隆区机构改革方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行政主管部门一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中心5个,财务核算统一到建委财政科进行核算。

(五)有关职责分工。关于城市排污、排水防涝工作职责分工。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全区城市、集镇的排污、排水防涝工作;牵头负责城区排污、排水防涝工作。区城管局在城市管理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城区露天公共场所、道路桥梁等的排污、排水防涝隐患的巡察排查,及时对接相关部门、所在街道开展相关隐患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集镇的排污、排水防涝工作。仙女山镇政府、区仙管委共同负责仙女山镇城区的排污、排水防涝工作;仙女山镇政府应加强排污、排水防涝隐患的日常巡查排查,牵头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其他园区参照仙女山城区分工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4,537.26万元,支出总计34,537.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63.19万元、增长272.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项目经费增加,2019年我委项目增加主要是棚户区债券资金30000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3,28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67.80万元,增长426.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棚户区债券资金30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33,288.9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48.2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4,28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16.58万元,增长365.15%,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棚户区债券资金3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08万元,占4.96%;项目支出32,585.97万元,占95.0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3.39万元,减少86.90%,主要原因加大项目竣工验收进度,如人居环境项目、农村危旧房项目以及特色小城镇项目的工程进度,加快了项目资金的支付,因此项目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537.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263.19万元,增长272.41%。主要原因是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券资金3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3,21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3.75万元,减少40.6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如规划设计项目,人居环境改造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52万元,增长67.06%。主要原因是市级补助项目如农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48.2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4.97万元,减少49.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规划管理中心职能职责划转,减少规划设计项目费等,人居办职能职责划转,减少人居环境改造项目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0.60万元,增长92.97%。主要原因是市级补助项目农村危旧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3.39万元,减少75.14%,主要原因加大项目竣工验收进度,如人居环境项目、农村危旧房项目以及特色小城镇项目的工程进度,加快了项目资金的支付,因此项目结转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65.00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中心职能职责划转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4.33万元,占5.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3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98.07万元,占2.64%,与上年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1,994.59万元,占53.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5.56万元,增长31.3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344.51万元,占36.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2.56万元,增长1,540.65%,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住房保障中心划转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增加了住房保障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2.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3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73万元,减少25.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0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07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71.55万元,增长3,241.28%,主要原因是棚户区债券资金30000万元。本年支出30,57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71.5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棚户区债券资金30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0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产生了出国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52万元,主要是根据武隆委发〔2019〕27号文件,我委派人赴芬兰瑞典进旅游推介签署相关合作协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8.00%,主要原因是根据武隆委发〔2019〕27号文件,我委派人赴芬兰瑞典进旅游推介签署相关合作协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5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武隆委发〔2019〕27号文件,我委派人赴芬兰瑞典进旅游推介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2)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1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9万元,下降47.56%,主要原因是严控车辆支出,减少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1万元,增长31.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根据机构划转增加车辆。

4)公务接待费52.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交流学习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接待标准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33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业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5,3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8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73万元,减少25.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37.9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增加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6万元,减少47.64%,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划转,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3.2721亿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绩效自评结果为优,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绩效预算、分配环保项目资金和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4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721亿元,执行数为3.27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棚改中央补助资金计划项目,年初目标为棚户区改造600户,全年完成棚户区改造600户,完成比例为100%。二是2019年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资金预算项目,年初目标为73户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全年完成已 73户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完成比例为100%

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棚改中央补助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黄虹庆13594510707

主管部门

区住房城乡建委

实施单位

区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772

总量

772

100%

其中:财政资金

772

其中:财政资金

772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600户

完成棚户区改造600户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

772

772

100%


效益

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改变老城区内脏乱差的现象,加快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宜居、人性、绿色的城市发展。

100%


满意度

房屋土地征收实施效果均满意

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对象(城镇居民)对其所在小区2019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土地征收实施效果均满意

100%


管理

按照中央、市、区出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相关规定,全额用于城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资金开支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相关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时刻掌握资金使用情况,时刻控制项目规模和预算,能有效合理使用资金,做到资金不超付和及时支付。

100%


总分

100

等级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市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根据渝财建〔2019245号、武财建〔2019105号文件,下达2019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市级专项补助资金71.55万元,用于实施36户市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镇审核、区审批”的程序,在房屋改造前进行公示公开、建设中进行质量安全监管、质量验收合格、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后,按照实际改造的户数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共实施市级农村危房改造36户,验收合格36户,兑付市级补助资金36户、71.55万元,资金兑付率100%。住房安全保障项目依照有关要求实施,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市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实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自评分为100%

2)智慧村镇(武隆区)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武隆财建〔2018100号、武隆财建〔2019100号文件,2018年智慧城市专项补助资金结转22.59万元,用于支付重庆金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村镇技术服务费14万元、支付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智慧村镇项目检测费用8.1万元、支付金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0.4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重庆金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定制开发、安装和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等,约定项目款为70万元(14万元为支付该公司的尾款),资金已全部兑付,兑付率为100%。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主要负责智慧村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第三方验收测试项目内容为开展软件平台功能、软件平台性能、软件安全初次测试以及整改后的复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约定费用为8.1万元,资金已全部兑付,兑付率为100%。金算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对智慧村镇建设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约定费用为0.49万元,资金已全部兑付,兑付率为100%

3)保障性住房管理费项目。为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便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管理,财政局于2018年拨付保障性住房管理费项目资金168.46万元,2019527日区财政局已拨付资金金额为:163.47万元。通过统一、高效、便捷的管理平台,整合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源、服务资源、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大幅降低管理成本。

4)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项目。为建立和完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供需体系,改善我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保障低收入家庭人群住房困难,特向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镇居民低收入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提供住房救助。我区低收入家庭48户,每季度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金额为:2.907万元、最低收入家庭35户,每季度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金额为:1.84万元,2019年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共计:18.99万元。

52019年棚户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19351号)要求,到位资金772万元。按照中央、市、区出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相关规定,全额用于城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资金开支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相关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时刻掌握资金使用情况,时刻控制项目规模和预算,能有效合理使用资金,做到资金不超付和及时支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7725671

附件下载: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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