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2MB15304763/2024-00003 | [ 发文字号 ] | 武建初设〔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5 |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隆区页岩气压裂返排液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武隆区龙瑞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武隆区页岩气压裂返排液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报件及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已收悉。经审查,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功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工程位于武隆工业园区长坝组团,建筑面积1880.27㎡(地上建筑面积1558.52㎡,地下建筑面积321.75㎡),其中公建(含配套用房)267.49㎡,工业777.4㎡,其他(架空层、转换层等835.38)㎡;总计容建筑面积1957.97㎡;建筑密度32.59%,绿地率9.45%,容积率0.39,停车位6个。
二、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592.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54.85万元,其他建设费用474.75万元,预备费102.89万元,贷款利息60.15万元。
三、下阶段设计应采纳以下意见
(一)遵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业的工作要求,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
(二)根据地勘报告做好下阶段设计。
(三)按照环保、消防、气象等部门审查意见做好下阶段设计。
四、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须认真研究并执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