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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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304763/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发布日期 ] 2022-06-09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武隆区烟叶仓储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武隆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武隆区烟叶仓储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报件及重庆远瞻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收悉。经审查,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功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工程位于武隆区白马镇工业园区内,总用地面积24200m2占地面积13120.1改建1号丙2类原烟仓库6415.39㎡,改造2号丙2类物资仓库5052.01㎡,改造管理用房1837.15㎡;新建水泵房、发电机房457.13㎡,公厕、休息室76.5㎡,门房63.36㎡,大车停车棚294.5㎡。建筑密度54%容积率1.04,绿地率4.7%,地上停车位39个。

二、下阶段设计应采纳以下意见

(一)遵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行业的工作要求,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

(二)根据地勘报告做好下阶段设计。

(三)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节能设计模型、计算报告书、节能设计专篇应一致,节能设计应满足《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20)要求。

三、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6694.8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299.7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076.32万元,基本预备费318.80万元。

四、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须认真研究并执行《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且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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