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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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2MB15304763/2021-00031 [ 发文字号 ] 武隆建发〔2021〕5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高温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建筑企业,在建项目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防汛抗旱关键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力防控高温汛期城乡建设领域各类灾害事故发生,有效保障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近期河南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等情况,切实举一反三,现将进一步加强当前高温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汛高温极端天气安全责任

(一)立即排查。一是建设单位组织参建主体责任单位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特殊气候施工安全要点提示手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对汛期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强调、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前部署和制定各项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暴雨、洪水橙色以上预警,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特别加强沿江临河、依山傍崖、城市易涝区的项目排查和高边坡、深基坑、明挖、暗挖及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易受汛期天气影响的危大工程、关键环节的巡查检查。

(二)及时研判分析。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认真分析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建设单位要督促和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切实加强酷暑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增强人员防暑降温意识,增强高温天气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有效预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完善工作制度,优化防暑降温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超过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严禁1100 1600 进行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时,施工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施工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当停止施工作业。在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改善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要责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三)做好饮食卫生防疫工作。建设单位牵头,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降温药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放高温津贴,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健康和安全。

三、全面加强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我委全服务中心和有关科室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加强夏季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防暑降温、避开高温施工的落实情况,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周月”排查制度,做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聚焦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高大模架、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按照“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整改到位。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灾情发展,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高温预警发布和响应工作,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强度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发生中暑人员,要及时就近送医救治。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突发性灾害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并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风险意识,不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按要求填写安全生产情况排查表(排查表详见附件),自查完成后于8月15日前将排查表报送至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或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组(联系电话:023-77723587),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取果断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确保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高温汛期建筑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723

附件下载:

56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高温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56附件:高温汛期建筑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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