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部门街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2MB15304763/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武隆建发〔2021〕1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区在建工地放假值班应急和复工复产的通知


区内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我区在建工地放假、值班应急和复工复产工作,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489)、《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133)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区在建项目放假时间为:202121日至226日。

二、假期安全管理工作

(一)放假前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要求,武隆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区各在建工地应通过电子屏、宣传标语、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增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各项目部应在放假前对工地现场涉及的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大模板、深基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临边洞口防护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3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及吊篮要做好断电,配电箱要落锁,塔吊要顺风向停靠,施工电梯箱体和吊篮要落地。

4各项目部应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宣传引导,项目参建单位应采取错峰放假、增发节日津补贴等鼓励性措施,尽最大努力让更多在武务工人员留武过节。

5各项目参建单位应在放假前开展自查自纠(附件1)并如实做好隐患排查登记,并附项目停工报告于21日前报质安中心备案。

(二)放假期间安全管理要求

1各在建工工地现场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大门处悬挂警示牌,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同时,项目部还应按要求筹备灭火器、应急灯、消毒酒精、医用口罩等应急物资。

3严格实行建筑工地生产、生活明火审批制度,扎实有效做好施工现场与民工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钨丝电炉、煤气灶等设施,严禁随意私拉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发生失火和触电事故。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假期期间值班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带班制度,合理安排好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提前制定值班计划,原则上每天落实至少2名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质安中心和有关单位进行报告。

5各项目部应将值班安排表于21日前报质安中心备案。

三、延期施工及提前复工安排

(一)因特殊情况需在放假时间内延期施工或提前复工的项目,在做好安全检查、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基础上,于131日前填写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假期延期(提前)施工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7日。

(二)申请流程:1延期申请由甲方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签章确认后报建管科和质安中心;2建管科和质安中心现场核查后填写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假期延期(提前)施工审批表(附件3)并报委领导审批。

(三)项目参建单位在延期(提前)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且人证相符,如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因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

四、复工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项目参建单位应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一中心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围绕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领域的复工复产工作,抓实抓细各项责任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加强领导,全面自查

春节假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分包等单位按照《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验收表》(附件4)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人员到岗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查处隐患后,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到位。达到复工条件后,由建设单位向质安中心申请复工检查,经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狠抓落实,注重失效

质安中心在收到复工申请1个工作日内开展复工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未整改完成前,不得同意复工;

1. 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未按要求开展的;

3. 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的;

4. 未开展复工前安全教育,新进工人未进行岗前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未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风险告知的;

5. 临边和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6. 脚手架未进行检查验收的;

7. 未对起重机械及施工临时用电进行节后检查的;

    8. 工地围挡及大门未选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的,防护栏杆、外脚手架钢管未统一刷漆的;

9. 违反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三)严格检查、规范处置

质安中心要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要求对在建工地开展复工检查,对未达到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对达到复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复工审批流程审签完善后方可复工复产。同时,区内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在收到签审完善的审批表后方可供应混凝土,对未审批和擅自复工、未达条件和擅自复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我委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值守,及时反馈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值班应急制度,加强值班应急力量,确保值班人员和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对突发事件必须按要求及时上报。

附件:1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前安全生产自查表

          2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假期延期(提前)施工申请

          3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假期延期(提前)施工审批表

      4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验收表

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129日 

附件1

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前安全生产自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检查时间

月 日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序号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符合

不符合

1

安全管理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是否张贴到位。





2.高处临边作业、脚手架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4.疫情防控是否到位。





5.施工用电是否断电,开关箱、配电箱是否上锁。





2

值班应急

6.每天2人值班是否落实





7.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落实





8.灭火器等应急救援物质是否配备齐全。





9.值班人员安全教育是否开展。





3

民工工资

10.银行代发人员基本信息填报是否完成。





11.民工工资支付是否到位。





建设单位

(签字)

自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签字)

自查意见:

(公章)

监理单位

(签字)

自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假期延期(提前)施工申请

区住房城乡建委:

公司承建的项目,因(填写原因),特申请在春节假期施工延期(提前)到日,为确保期间施工安全,我公司特承诺如下;

一、该项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落实到位

二、延期(提前)施工期间,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到岗开展安全管理。

三、项目建设、监理单位人员全部在岗履职。

四、项目部已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已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五、项目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疫情防控已到位。

六、项目部将在延期(提前)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七、本项目已完成民工工资支付,无拖欠行为。

特此申请

项目经理(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附件3

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春节假期延期(提前)施工审批表

工程名称


延期(提前)时间

延期至    月  日

提前至    月  日

承诺事项

检查情况

备注

符合

不符合

该项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落实到位




延期(提前)施工期间,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到岗开展安全管理。




项目建设、监理单位人员全部在岗履职。




项目部已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已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疫情防控已到位。




项目部将在延期(提前)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本项目已完成民工工资支付,无拖欠行为。




建设单位自查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自查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自查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监督组意见

质安中心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区住建委意见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附件4

武隆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验收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进度


序号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整改要求

人员到岗

1.建设单位人员到岗



2.施工单位人员到岗



3.监理人员到岗



安全教育

4.岗前教育培训



5.复工前教育培训



6.安全风险书面告知和安全交底



现场实体

7.临边洞口防护



8.模板支架搭设



9.升降机运行及维保



10.落地式脚手架



11.悬挑脚手架



12.工具式脚手架



13.吊篮运行及检测



14.卸料平台



15.起重机械运行及维保



16.临时用电



17.基础施工



文明施工

18.施工围挡选用标准图集进行搭设



19.冲洗设施



20.道路硬化



21.密目式安全网



消防安全

22.消防器材配置



劳动防护

2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



疫情防控

24.是否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其他


检查验收

监督组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符合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同意复工

不符合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同意复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10重庆市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全区在建工地放假值班应急和复工复产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