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仙管委、区白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合作社、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凤山、芙蓉街道: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武隆区2020第三季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通报》的批示和区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做一次专题报告。请各责任单位对照《武隆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武隆府办发〔2019〕82号)、《武隆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武分类组〔2021〕1号),认真分析本单位(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1月22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武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将纳入2020年分类工作考核。
附件:1.区领导对《关于武隆区2020年第三季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的批示
2.2020—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
3.武隆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武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附件1:
区领导对《关于武隆区2020年第三季度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的批示
一、宗华书记批示
2020年12月17日,黄宗华书记批示:我区得分较低,问题不少,需引起重视,请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抓一下,务必争先进。
二、卢红区长批示
2020年12月28日,卢红区长批示:请城管局按照书记批示要求和区政府常务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加大力度,强补短板,创先争优。
三、刘朝煜副区长批示
2020年12月31日,刘朝煜副区长批示:请区城管局认真对待,以问题为导向,分解考核指标任务到人到岗位,针对性开展工作,确保年度考核优秀。
附件2:
2020—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
《武隆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武分类组〔2021〕1号)
项目 |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推进全域覆盖 |
1 |
各中央,重庆在武单位、驻武部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有企业等单位和车站、机场等场所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
各有关单位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2 |
区级各部门负责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监督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
各区级部门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3 |
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各类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模式。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4 |
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实施源头减量 |
5 |
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有关区级部门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6 |
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的实施意见,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代替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
有关区级部门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7 |
做好产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产品包装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废弃物的产生。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8 |
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规范要求,积极推行净菜上市。 |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9 |
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
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10 |
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菜打包服务。 |
区商务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11 |
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持续推进“9571”工程。 |
中邮重庆武隆区分公司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12 |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置生态环境异地补偿制度,探索完善差别化收费制度。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0 | ||
完善分类体系 |
13 |
加快推行居民小区楼层撤桶、定时定点投放。引导居民对家庭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鼓励出售可回收物。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14 |
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15 |
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规范,制定垃圾分类厢房、环卫接驳点等建设标准。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16 |
新建小区应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厢房。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建改建垃圾收集厢房,新交房小区楼层不设桶。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17 |
因地制宜选定合适的环卫接驳点,并按照收集需求配套足够的人员和驳运机具。升级改造和优化垃圾转运站(点)布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功能。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18 |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做到专车专用、分类运输。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专业分类作业队伍向社区、村组延伸,逐步替代“低、小、散、乱”的非正规收运队伍。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19 |
加快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的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市环卫集团、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20 |
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21 |
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区县政府 |
2020-2022 | ||
22 |
农村地区在推行城乡一体处置其他垃圾基础上,鼓励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处理,因地制宜探索小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23 |
建立区域内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应急保障设施和体系。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24 |
鼓励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协助区县开展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产业链。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推进资源化利用 |
25 |
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产业补贴机制,鼓励环卫、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依托现有的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延伸产业链参与资源化利用。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26 |
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完善统计制度和行业信息管理系统。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27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及车辆标准并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利用大中型转运站等场所建设“两网融合”物资集散基地,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 |
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供销合作社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28 |
优化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回收拆解设施。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发动社会参与 |
29 |
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物业企业等的作用,发动党员干部、物业工作人员、志愿者及垃圾分类指导员积极参与推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发挥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作用,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30 |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八进”宣传活动,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结合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相关场所,建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定期向市民开放。 |
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31 |
利用公益广告设施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市属各媒体及其新媒体平台,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为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区委宣传部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32 |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校。 |
区教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33 |
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形成稳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专业志愿者队伍。 |
区委宣传部 |
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34 |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完善工作机制 |
35 |
完善区、街(镇乡)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平台,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职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36 |
强化乡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37 |
继续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乡镇(街道)、各级部门等公共机构考评体系。 |
区政府督查科、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38 |
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坚持“月检查、季通报”制度,综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监管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目标完成、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 |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39 |
在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区委宣传部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在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39 |
在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区教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在绿色家庭创建活动中,将垃圾分类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
区妇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40 |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重要内容。 |
区民政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41 |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行业督促、指导内容,纳入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
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
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42 |
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并将有关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执法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记录。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录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43 |
建立垃圾分类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依据层级管理职责建立区、街镇两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监管系统。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经信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 | |
44 |
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45 |
按《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区人力社保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保障措施 |
46 |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区级各部门、各街道、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 |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20-2022 | ||||
47 |
强化法制保障,加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普法宣传力度,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形成一套完整配套制度体系。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0-2022 | ||
48 |
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区,街道(镇乡)将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 |
区财政局 |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 |
2020-2022 |
附件3:
武隆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武隆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武隆府办发〔2019〕82号)
序号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二是研究审议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事项。三是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按全年工作整体进度安排,指导落实每个重要时间节点的相关工作。四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督促指导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积极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职责,通报工作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五是负责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执法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方案。六是负责城区主干道区域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其他垃圾、易腐垃圾)。七是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打造工作。八是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2 |
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并牵头统筹各部门落实宣传工作。 |
区委宣传部 |
3 |
结合“两学一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开展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并带头开展垃圾分类。 |
区委组织部 |
4 |
一是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报告审批。二是积极争取市发展改革委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推进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 |
5 |
一是负责统筹落实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二是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政策支持。 |
区财政局 |
6 |
一是负责组织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二是积极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和推广。三是牵头组织编写符合区情实际的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刊物。四是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五是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培养良好文明习惯。六是建立全区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
区教委 |
7 |
一是负责督促全区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二是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的相应分类责任人职责,制定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三是督促物业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小区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落地工作。四是建立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8 |
一是负责结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组织督促和检查指导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三是推进回收网络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四是指导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区商务委 |
9 |
一是负责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制定社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方案。二是建立全区社会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
区民政局 |
10 |
一是落实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基础设施的统一布点规划,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二是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三是指导督促各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11 |
一是负责全区有害垃圾的贮存、转运等工作。二是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三是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
区生态环境局 |
12 |
一是牵头组织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进行监督指导;制定全区医疗卫生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
区卫生健康委 |
13 |
按税收管理规定落实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监督实施。 |
区税务局 |
14 |
一是负责督促指导全区演出场馆、图书馆等文化场馆及星级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二是利用文化场馆、景区及酒店开展分类宣传;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将垃圾分类宣传范围延伸到外来游客。三是建立对全区文化场馆、A级景区和星级酒店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
区文化旅游委 |
15 |
一是负责督促、指导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细则,并组织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16 |
一是负责督促、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企业及物流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切实抓好汽车客运站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集中整治工作,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在交通工具上和公交站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宣传。 |
区交通局 |
17 |
一是负责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建立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细则,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18 |
一是团区委负责组织区级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宣传活动,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宣传活动方案。二是区妇联负责组织全区妇女等各类群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及相关宣传活动,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三是其他群众团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
群众团体 |
19 |
一是负责辖区景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二是利用景区高人流量的特点开展分类宣传;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将垃圾分类宣传范围延伸到外来游客。三是建立对景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工作。 |
区仙管委、区白管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喀斯特(集团)公司。 |
20 |
负责严厉打击垃圾分类工作中违法、影响社会稳定行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开展。 |
区公安局 |
21 |
参照城区垃圾分类示范建设点,积极推动本驻地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
驻武部队 |
22 |
一是作为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引导居民社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区级部门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内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三是切实抓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四是积极在辖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五是负责协调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产生的矛盾、纠纷。六是负责非物业管理小区、社区、村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落地工作。七是建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考评细则,并有组织地开展监督考评、自查自纠及集中整治工作,并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
23 |
应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平台宣传生活垃圾分类,营造浓厚的生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
区级其他各部门和单位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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