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人姓名 |
李*芬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武隆城当罚决字〔2024〕69号 |
案件名称 |
李*芬乱张贴案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4年4月17日,我局执法队员日常巡查至建设中路路段时发现你乱张贴房屋出租出售广告。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处以: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七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4/24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
行政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232745311399N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00232745311399N |
备注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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